胶东在线消息 编号为607252的网友留言:请问企业购买自用小汽车增值税可否用于抵扣,用于抵扣的汽车销售发票有没有特别要求?谢谢。
国税局回复:企业购买自用小汽车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但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除外。
机动车零售企业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机动车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栏统一填写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需要认证通过后才能抵扣。
不明事宜请拨打国税热线12366-1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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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局回复:企业购买自用小汽车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但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除外。
机动车零售企业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机动车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栏统一填写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需要认证通过后才能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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