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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危机公关 | 蓝色光标是好瓷器还是易碎品?

发布于:2018-03-25 12:21来源:颜如 作者:颜如 点击:

曾因被揭发“强迫员工自愿离职”而陷入公关危机的蓝色光标,再次因为该揭发事件受到外界高度关注。

3月22日晚,在蓝色光标工作了近两年的那位员工再次发布微信文章,表示她在和蓝色光标沟通后,删除了3月14日晚的微信文章、发了声明,但却遭到了蓝色光标对她本人的诋毁和无偿开除。

财视,蓝色光标

“真诚而非算计,实事求是而非强词夺理,正面回应而非顾左右而言他,解决问题重塑信任而不是简单掩盖问题。”上述员工指出,一家公关公司应该恰当且合理地处理公关危机,蓝色光标需要面对自身存在的根本问题。

她还表示,不解决问题就“奉陪到底”,希望蓝色光标尽快就HR暴力裁员,离职员工赔偿不合理以及相关劳动关系等问题做出调查和正面回复。

一场公司与社会的对话实践

在华中科技大学新闻学院教授陈先红看来,公关从业者的大部分工作就是讲故事,“公关关系就是一场讲故事的对话实践,将不仅是一种管理方法,也是一种对话实践”。

而此次蓝色光标与员工双方的舆论事件,正好给社会各界提供了一个开展对话并重新构建社会形象、塑造可靠关系的精彩案例:

S1 蓝色光标员工率先发微信长文,曝光公司强迫员工自愿离职问题,表明放弃委曲求全的立场,选择了举证揭发,直接冲突,并吸引社会关注该事件;

S2 蓝色光标因此失去先发制人的优势,陷入被动位置,随后采取派高管出来回应(《总监不能给自己理发,蓝标不能给自己公关》一文称此为“无党派打太极”),要求员工和媒体删稿,以及捏造事实、抹黑员工(《总监不能给自己理发,蓝标不能给自己公关》一文称此为“少林派硬碰硬”)的方式;

S3 离职员工再次发微信长文汇报此前与蓝色光标沟通的结果,指出沟通过后,对方在处理问题过程中存在无耻和拖延不解决的问题,表示坚持对抗的立场。

如何看待蓝色光标员工在3月15日发文称遭强行辞退?截至目前,已有近300位知乎用户对此问题发表看法,且绝大部分都没有站队蓝色光标,反而关注离职员工以及其他知乎用户揭露出来的公关问题以及劳动关系。

而在公关、广告和新闻行业内被称为“公关第一股”“亚洲最大公关公司”的蓝色光标,在过去多年里,其公关手段和公关水平就频频遭到质疑,不断传出负面新闻。

2012年8月,奇虎360推出综合搜索,与百度展开正面竞争。在2012年末的《创业家》杂志年会上,周鸿祎公开指责,奇虎360和百度大战“幕后推手”为蓝色光标,蓝色光标收了百度8000万元公关费。

对此,当时同在《创业家》杂志年会上的蓝色光标负责人赵文权立即回应称,“百度是我们的客户,我们替百度提供服务。8000万严重失实,事实上1/10可能也没有。”

据《南方人物周刊》2013年7月报道,对于这些头衔,赵文权不以为然:“有人说我们黑公关、皮包公司什么的,这种感性的东西,我们反而不在意。说对说错,很多东西你没有充分的数据和事实。”

财视,蓝色光标

直至今天,除了2012年下半年的奇虎360和百度大战,以及今年3月的离职员工发微信长文喊话蓝色光标这两起危机公关事件外,仍无确凿证据证明蓝色光标参与了其他公关事件。而且,至少在2013年以前,蓝色光标的客户和项目也在逐年递增。

但不管是否属实,一家公关公司在利益面前应该保持什么样的工作原则和职业操守,需要社会各界好好反思。一直为公共关系的被污名化而大声疾呼的陈先红教授认为,公关是易碎品,好公关更是如同好瓷器一样,价值连城。

“你遇到这样的情(lao)况(ban),不是个案,而是有一定的代表性。事实上,有一批公司(的老板们)是这样(歪曲)定义公关价值的。”北京赋能文化首席赋能官、创始人王兵指出,通过有策略的持续沟通,逐步引导老板们改变对公关的错误理解,引导到正确的道路上来,也是公关人应该承担的职责和使命之一。

是公共关系而不是搞关系

2013年10月,蓝色光标发布公告称旗下“蓝色光标公共关系机构”正式更名为“蓝色光标数字营销机构”。对于今年3月发生的两次危机公关,蓝色光标或可表明自己早已不再将自己定位为一家公关公司,却不能回避作为一家公司必须恰当处理的问题。

在2017年末接受媒体采访时,香港城市大学媒体与传播系主任、教授李喜根表示,公关是社会正常运作、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国内一般公众甚至一些企业公关部,对公关关系的认识都比较肤浅,大部分人觉得公关是在搞关系。

“公共关系的本来定义其实是社会机构与企业怎样向社会公众表述与展示自己,与公众建立包含共同利益的联系。”他指出,现在社会上对公共关系的主旨并不清楚,机构或企业本身也未能通过公共关系活动让公众感受到这种公关利益。

而在3月22日晚发布的后续文章中,蓝色光标离职员工也指出了蓝色光标存在的损害公司员工合法权利的行为。不少在蓝色光标实习过或者工作过的网友,在看到上述离职员工在3月14日晚发布的微信文章后,都通过后台留言方式,表示曾遇到该离职员工有过相似的劳动关系问题。

“说我们弄丢了客户(网易),没办法再给我们发工资了,所以要进行‘人员优化’。”据离职员工提供的后台留言截图,自称在蓝色光标实习了两年的网友A表示,HR劝她部门的人离职时,一开始闭口不提辞退费,后来找她谈时表示公司资源紧张,所以要通过2进1辞退人员。

财视,蓝色光标

网友A还在上述留言中指出,当时校招时并未提及该“人员优化”计划,辞退又发生在三方合同签订完毕,且不是在春秋招期间,严重威胁到校招学生的就业可能。

“我们组还有孕妇被开除了,还不给赔偿。”在离职员工提供的3月15日后台留言截图中,网友B这样表示。

同样在离职员工提供的3月15日后台留言中,网友C表示,他曾经也是蓝色光标的员工,三年前和发文章的员工的经历几乎如出一辙。据了解,网友C当时由于公司架构调整,进不了新部门又回不去旧部门,被借口工作不合格降职降薪,最后通过劳动仲裁获得赔偿,并离开了公司。

据现行《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无权在无因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必须符合该法中规定的几种情形,否则都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当然,上述同类情况并不在少数。知乎用户Fino就指出,强行辞退这种事也是很普遍的,只不过一些稍微好的公司的HR会抱着商量的态度解决问题。

“这种时候,哪怕金钱上不能满足要求,情感上也要尽量多多安抚,然后在经济赔偿上,才有可能大家各退一步。”知乎用户Fino表示,如果本来员工被辞退就很窝火了,公司还一毛不拔,污蔑员工,那激起员工的进一步行为也是难免的。

对于目前国内公关人员以及机构与企业代表在处理各类突发事件中的表现都低于期待这一现象,李喜根教授建议,公关专家和老师不仅应该在学校培养公关专门人才,而且应该在社会上举办一些高级公关培训班,帮助机构与企业提高公众沟通、化解危机、亲和社会的能力。

到目前为止,蓝色光标仍未就上述劳务问题给出诚恳的回复以及实质性的解决方案和最后结果。蓝色光标离职员工称:“我删了文章发了声明,却换来了蓝色光标对我的诋毁和无偿开除。”作为有丰富危机公关处理经验的顶级公关公司,却罕见地引发了二次危机,这次的处理方式还是用删稿吗?(来源:财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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