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0 万元, 锦峰城公司 向深圳实业提供反担保,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粮地产集团深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 51%股权) 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 以下简称“农业银行”) 近期在深圳签订《固定资产借款合同》, 锦峰城公司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
六、备查文件 1、 保证合同 2、 中粮地产(深圳)实业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3、反担保合同 特此公告,040,为上述锦峰城公司 向农业银行申请的 14 亿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338.69 净利润-3, 252, 977,450 万元,注册地点为深圳市福田区大中华交易广场 34 楼, 公司无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 480.391,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规定, 078,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000,为上述锦峰城公司向农业银行申请的 14 亿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370,具有实际债务偿还能力, 000.00510,971。
全资子公司中粮地产集团深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 51%股权, 锦峰城公司属于公司控股子公司,779.66 总负债3, 截至目前,, 2、担保范围: 《固定资产借款合同》 项下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借款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108,法定代表人为曹荣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次担保事项完成, 993,其中,深圳市锦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存在担保、诉讼或仲裁等事项,079, 4、 担保期限: 根据《固定资产借款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 831。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九日 , 一、担保情况概述 1、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锦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锦峰城公司”,不存在公司对外部公司提供担保或控股子公司对外部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深圳市锦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时间为 2006 年 10 月 23 日, 深圳市锦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017 年 9 月 30 日2016 年 12 月 31 日 (未经审计)(经审计) 总资产3, 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381, 480.391,000.00 流动负债余额1,076, 637.15-2, 3、担保金额:人民币 14 亿元,深圳汇金壹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该公司 49%股权,向农业银行申请人民币 14 亿元借款,经营范围:在合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经纪;物业管理;投资咨询(不含限制项目),079。
000, 594.39486, 2、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公司持有锦峰城公司 51%股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不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为 831, 074.782, 775.20-2。
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粮地产(深圳)实业有限公司 (简称“深圳实业”) 于 2017 年 12 月 8 日在深圳与农业银行签订 《保证合同》。
548.12 净资产482, 561, 274。
满足其项目开发的需要, 用于“龙岗区龙城爱联社区 A 区改造更新单元” (即深圳中粮祥云国际项目)的整体开发建设,548.12 银行贷款余额1。
注册资本 9805 万元。
2、上述担保事项已经中粮地产(深圳)实业有限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证券代码: 000031证券简称:中粮地产公告编号: 2017-105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 中粮地产(深圳)实业有限公司为控股子公 司深圳市锦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108,占公司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为 141.11%,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贷款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589, 607, 708, 274,231.54 2017 年 1-9 月2016 年 (未经审计)(经审计) 营业收入00 利润总额-4, 锦峰城公司 向深圳实业提供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1、本次深圳实业为锦峰城公司 向农业银行申请的人民币 14 亿元借款提供担保是为了促进其经营发展,885.80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深圳实业与农业银行签订《保证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