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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消协:购保健品须认清法定标志 不听信虚假宣传

发布于:2019-01-22 20:46来源:颜如 作者:颜如 点击:

  大众网滨州·海报新闻1月21日讯(记者 王亚明 通讯员 于志强)日前,滨州市消费者协会发出2019年第3号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正确选择和科学食用保健食品,谨防上当受骗。

  认清保健食品法定标志

  保健食品外包装上有蓝色草帽样标志,标志下方为批准文号或备案号、批准部门。每个保健食品批准文号或备案号只对应一个产品。包装上应标示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厂名、厂址、联系电话、生产日期、有效期限等信息。有关信息可到企业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网站查询。

  选择正规门店并有针对性购买

  购买保健食品时,应到证照齐全的药店、超市等正规销售场所,并妥善保管购物发票和相关凭证。要仔细阅读标签说明书上的特定保健功能、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食用量和注意事项等内容,依据其功能有针对性地选择,并按要求购买和食用,切忌盲目购买。

  不要混淆保健食品与药品

  保健食品是指声称并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即适用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慢性危害的食品。保健食品作为特殊食品,不能宣传疾病预防、治疗作用,更不能替代药品使用。要多与子女或家里人沟通,切勿听信将保健食品比成灵丹妙药包治百病的虚假夸大宣传,更不能停止正常服用或使用的药物,以免延误病情,造成严重后果。

  拒绝参与非法会议营销

  不要盲目参加任何以产品销售为目的的健康知识讲座、专家报告等。不要盲目通过会议销售、电话销售、免费试用等活动购买保健食品。

  若发现违法生产经营保健食品的情况,要及时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也可以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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