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清单比试点版缩减54%事项
2016年3月,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草案(试点版)》(下称试点版清单),在天津、上海、福建、广东四省市先行试点,后2017年试点范围扩大到15个省市,包括浙江、湖北等地区。
试点版清单共328项,包括禁止准入类96项,限制准入类232项。与试点版相比,新版清单事项减少了177项,减少近54%,具体管理措施减少了288条。
在禁止准入类事项方面,新版清单从96项减少为4项,主要是因为没有逐条列出法定禁止事项以及产业目录禁止事项,具体相关法律措施以附件形式列出。
新版清单单列出的金融及互联网两大行业禁入事项,试点版只涉及到金融业,包括2项事项:禁止商业银行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等业务;禁止个人和未依《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设立的保险组织经营保险业务。
新版清单中禁入的互联网相关活动,有一部分出现在试点版的限制准入类事项,包括互联网药品交易和非公有资本投资新闻信息业务等。值得注意的是,试点版只对非公有资本投资新闻传媒领域特定业务提出股比要求,要求转制为企业的出版社、报刊社等要坚持国有独资或国有绝对控股;新版清单则规定非公有资本不得介入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业务。
在试点版清单的限制准入类事项中,金融业有17项,而新版清单缩减至11项,删去了部分事项,另外将部分相关事项进行合并。删除的事项包括:未获得许可,境内市场主体不得在境外投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未获得许可,境内机构不得从事外债业务(境内机构外债、对外或有负债、外债转贷款审批、登记及履约核准)。合并的事项包括债券、人民币等相关业务。
部分事项在具体措施中进行了调整,例如发行股票事项,试点版中只规定了公开发行A股、B股的核准,新版中增加了优先股、存托凭证的核准;试点版中“境内企业直接或间接到境外发行证券或者将其证券在境外上市交易审批”在新版中被删除。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讲师申海平表示,除了文件表述的调整之外,清单事项减少更重要的原因还有放管服改革,减少了行政审批事项。另外,我国对于市场准入的理解进一步深化,本次清单是经过一系列评估梳理后,确实必要、合法的事项才纳入,这也使得限制性措施减少。 南方财富网微信号:南方财富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