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瞭望东方周刊》记者 王全宝/北京报道 中石化办公厅信息处处长章治国,这几天正为媒体上有关中石化集团内部清理兼职问题的报道犯愁。章治国说,“集团内部清理兼职问题”的消息披露之后,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本来是很正面的东西,结果变了味道。这条引起风波的报道不是从信息处传播出去的,而是由中石化的所属报纸刊发的,后来被北京某家媒体转载,从而产生了负面影响。”
始料未及的负面效应 10月24日,北京某媒体以《中石化132名高层退缴外快》为题,对中石化集团内部清理兼职问题进行了报道。 报道称,中石化集团获悉,经过集中清理整顿,124名高层主动辞去或免去不规范兼职226个,132名高层退缴了外快,但并未透露退缴的具体金额。 同时,该报道称:中石化集团董事长陈同海表示,集团付给这些人工资,他们就应全心全意保证本职工作,而不是四处赚外快。“赚外快不仅影响领导人员本职工作,损害领导人员形象,而且影响党群干群关系。” 实际上,这篇报道依据的是《中国石化报》的一条消息。由中国石化集团公司主管的《中国石化报》,几天前在头版显著位置以《领导人员兼职清理取得成果》为题,对此事报道称,经过集中清理整改,“集团公司党组管理的领导人员不规范兼职及收取规定外收入清理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果。” 原本意在展示成果的报道,何以引发负面影响?章治国表示,都是“外快”两个字惹的祸。 在北京这家媒体的报道刊发后,评论纷纷登场,目标直指个别领导捞“外快”,同时对国企领导兼职这一现象进行了批判。 有媒体则认为:“中石化整顿更像是一场‘秀’,否则,中石化应该把领导们的‘外快’到底是怎么来的交待清楚,是兼职的报酬还是利用职务之便牟取的不正当收入,上缴的外快是存入纪检部门的廉政账户还是进了中石化的小金库?” 艰难的自我整肃 事实上,中石化整顿领导人兼职问题最早应该追溯到2005年的下半年。 据中石化集团相关负责人介绍,从2005年8月起,中石化集团公司人事部根据党组安排和要求,组织各单位对党组管理的现职、退二线人员兼职和收取规定外收入的情况开展了两轮清查摸底。 该负责人透露,通过清理,发现领导人员兼职不仅涉及面广,而且审批管理不规范,部分领导人员存在收取规定外收入等现象。 为全面掌握真实情况,中石化集团人事部门组织了第二轮自查清理。这才有了上述报道中展示的“阶段性成果”。 兼职诱发腐败 对于领导干部兼职问题,人们更关注兼职背后的腐败行为。 早在1995年5月11日,中纪委就印发了《关于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四条规定”的实施和处理意见》。 “四条规定”强调,领导干部违反规定领取兼职职务的工资、奖金及其他酬金,应作出检查,并将领取的钱款交公。不自查自纠的以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后违反的,责令将所领取的钱款交公并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党内警告、严重警告或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2000年,由中国企业家调查系统进行的第七次中国企业经营者问卷跟踪调查显示,国企较为普遍地存在着领导兼职的现象。 知情人士告诉《瞭望东方周刊》记者,领导人员兼职在很多大型国企内部都很普遍,一些领导人员直接利用在控股企业中的兼职身份进行职务犯罪。他举例说,两年前因贪污受贿被开除党籍、撤销行政职务的齐鲁石化董事长王延康就曾在三家公司兼职。 一位长期从事反贪污工作的检察官告诉记者,“兼职腐败”具有更大的隐蔽性,由于兼职人员具有较高职务,其主要职务往往成为掩盖兼职腐败的“护身符”,利用兼职搞腐败不易被发觉。 在采访过程中,国资委一位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中石化集团公司自我清理整顿高层领导兼职问题值得肯定,下一步国资委将派相关人员前去调研。
中石化清理集团内部高层兼职防止腐败
2006年10月30日18:05 瞭望东方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