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通过县乡两级联合审定,岱山县对全县现任、离任村党组织书记进行了一次“履职大体检”,有3名离任村社党组织书记,因违反负面清单,被取消相应补贴待遇。这些根据村和社区党组织书记负面清单制度做出的处理,既纯洁了岱山县干部队伍,也为其他村社干部敲响了警钟(据12月18日《今日岱山》)。
“负面清单”底线管理就像一面镜子,规范了干部日常行为,不失为新时期管理干部的一剂良方。
今年以来,岱山县树立“正面激励标准明确、负面管理坚决彻底”的鲜明导向,推行村和社区党组织书记负面清单底线管理办法,明确了在贯彻上级决策部署、开展中心工作、规范渔农村“三资”管理、涉嫌违法违纪等方面15条负面清单内容,为村社党组织书记服务群众、推动发展划出红色底线。
将负面清单底线管理考评纳入了村和社区年底考核重要内容,突出“不合格淘汰”这个管理硬杠,分层次运用负面清单行为线索:如对情节较轻的,采取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措施抓早抓小、及时处理;对于情节稍重的,予以约谈,督促限期整改;对有触犯底线管理情形的,取消该村社干部的关爱激励政策、评优评先资格及离任慰问金补贴等待遇;对被组织定义为“不合格”者,启动退出机制,倒逼村社党组织书记压紧压实工作责任,集中精力干事创业。
常言道,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与其亡羊补牢,不如未雨绸缪、防患未然。因而,将村社干部日常行为的“负面清单”列出来,通过负面清单严肃考核问责,能让干部更加清楚规矩所在,从而让干部心有所止、行有所戒,倒逼村社党组织书记履职尽责。
“禁微则易,救末者难”是东汉太常丁鸿写给汉和帝奏章中的话。这句古训告诫我们,小节易制,大错难救,任何事物都有一个发展变化的过程。所以,要管好干部,就应该做好日常监管工作,防微杜渐,方能避免大错。
建立“负面清单”制,将不允许的条款列出来,其余皆是自由的天地。它能有效地衔接好党的纪律处分条例和国家法律,为广大干部画好履职的红线和底线,确实是值得学习借鉴的。着眼未来,期待各级组织不仅仅正面激励干部担当作为,还应当从负面清单制度上下功夫,多措并举、双管齐下,才能真正激励引领干部履好职、尽好责、服好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