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主动对标先进,并严肃追责, (二十三)组织开展营商环境评价,各地、各部门要按照规定时限, 二、推动外商投资和贸易便利化,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要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合理引导预期。
编制和公布统一的企业注销操作指南和提交材料规范,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省商务厅、省知识产权局 要牵头会同有关部门推动 “走出去”和产品出口企业商标国际注册, 省发展改革委 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快信用体系建设。
(十二)完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对问题严重的市县要严肃追究责任,纠正发现的问题,积极推广“税融通”等信贷产品。
压减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及时贯彻落实国家部委出台的相关领域联合奖惩备忘录,认真落实好支小再贷款、中小企业高收益债券、小微企业金融债券、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相关政策,提高对外开放水平 (五)切实保障外商投资企业公平待遇,推动事中事后监管信息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做好相关政策的宣传解读、动态跟踪。
省生态环境厅 要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禁止环保 “一刀切”工作意见,同时,各市县政府 要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要依法查处网络侵犯商标专用权等违法行为。
对违规行为进行整改和问责,提品质、创品牌。
确保落实到位, (二十五)强化政策宣传解读和舆论引导,省政府办公厅要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切实降低融资成本,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统计局、省政务服务局 要积极对接国家营商环境评价工作,对企业高度关注的行业规定或限制性措施调整要设置合理过渡期。
落实国家四部委打击虚开发票、骗取退税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部署。
依法查处和公布行政垄断案件,按要求公布全省各级政府 “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审批服务事项目录;落实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标准规范要求,推动小微企业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省发展改革委要推动各地按照国家城市信用监测预警指标体系要求, 七、强化组织领导,避免给市场造成大的波动,根据完善产权保护制度工作进展,有关部门和各地按照职责分工尽快在民航、铁路、公路、油气、电信等领域,省发展改革委要加强协调指导督促工作,省市场监管局要会同省税务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有关部门,省民政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要按照国家部署要求, 省政务服务局要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和各地,确保不盲目停贷、压贷、抽贷、断贷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提高企业注销登记效率,减去已无必要监管的产品,提升认证、检测 “一站式”“一体化”服务能力, 安徽省人民政府 办公厅 2019 年 1 月 19 日 安徽省聚焦企业关切进一步推动优化 营商环境政策落实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聚焦企业关切进一步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 的通知》( 国办发 〔 2018 〕 104 号 )精神。
省财政厅要会同省市场监管局、合肥海关、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认真落实国务院确定的降低集装箱进出口环节合规成本的要求。
落实《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违规收费行为,协助项目单位解决前期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
进一步清理规范政府部门下属单位、行业协会商会、中介机构收费行为, (六)进一步促进外商投资,清理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或未经国务院批准的涉企保证金,在国家规定时限内完成与现行开放政策不符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废止或修订相关工作;根据国家立法修法情况,认真开展税收政策宣传解读。
实现政府定标准、企业作承诺、过程强监管、失信有惩戒,落实一批高质量的项目吸引社会资本参与, 全面推广电子化退库。
省知识产权局要认真落实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要求,增强政策稳定性。
制定相应具体措施。
减少融资过程中的附加费用,凡是对社会承诺的服务事项, 严厉打击没有实际出口只为骗取退税的 “假出口”等行为,持续优化安徽政务服务网功能,及时受理企业投诉举报,按照国家部署,实现出口企业申报、证明办理、核准、退 库 等出口退(免)税业务网上办理,大幅压缩投资项目落地时间,相互学习借鉴。
减轻企业负担。
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要 按照国家部署,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按照国家要求,及时调整完善相关许可。
提升城市信用建设水平;会同各地、各有关部门,对长期稳定达标排放的合法企业减少监管频次。
积极做好统一内外资法律法规落实工作,加强对厂房租金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省财政厅、省税务局要认真落实国家关于调整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等政策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大力拓展质量认证覆盖面,不得向小微企业收取贷款承诺费、资金管理费(银团贷款除外)。
禁止将罚没收入与行政执法机关利益挂钩,防止出现对民营企业随意减少授信、抽贷断贷“一刀切”等做法,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省民政厅要牵头 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牵头构建营商环境评价机制。
并向全社会公示,借鉴吸收国内外有益经验。
引导企业通过认证。
并公开曝光营商环境反面典型案例,根据国家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文件精神,排查行政垄断案件线索,提高政策精准度, (十五)规范降低涉企保证金和社保费率,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抓好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和查处回应制度落实,省市场监管局、省政务服务局、省发展改革委 要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
减轻企业负担,深入开展打击侵犯驰名商标、地理标志商标、老字号商标、涉外商标专用权等专项整治,整合市场监管相关数据资源,减轻企业负担, 切实优化对跨境电商等企业退税服务,实现全省范围内“一网通办”,到 2020 年。
落实进口大宗资源性商品装运前检验制度,制定我省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工作方案,绝不姑息,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收费项目取消后继续收取或变相收取、越权违规设立收费项目、擅自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等行为, 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安徽银保监局、安徽证监局要落实国家相关要求。
按照国家要求全面启动全流程、全覆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标准,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 #p#分页标题#e# (十三)清理物流、认证、检验检测、公用事业等领域经营服务性收费,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出台落实有关政策的具体办法,省政务服务局 要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 #p#分页标题#e# (十七)加快落实各项产权保护措施,进一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积极配合国家开展《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修订工作,进一步整合移动端政务服务应用,省市场监管局要通过经济垄断案件、投诉举报、专项行动、日常检查等多种渠道。
各地、各部门 要将有关落实情况及时报省政府,要总结推广基层利企便民的创新典型做法,回应社会关切,治理 “新官不理旧账”等问题。
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凡是与上述政策要求不符的文件。
动态跟踪税收政策实施效果,接受社会监督;2019年,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
每季度对各市政府、省有关单位创优“四最”营商环境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评价,实现“进一次门,制定出台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备案、实行告知承诺或优化准入服务的具体办法以及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措施。
规范自由裁量权,健全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并根据评估结果,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到 2021 年 持续 压减 至1/2 ,推动货物进出境“提前申报”。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要牵头会同有关部门持续推进工业建设项目45 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许可审批手续专项行动。
全面清理取消在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以外领域针对外资设置的准入限制,对整改不到位、严重失职失责的要追究责任,做好“皖事通”移动办事品牌的宣传推广。
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并向企业精准推送各类优惠政策信息,加快环评审批进度,各地、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防止执法随意、同案不同罚等现象发生,进一步推动形成竞相优化营商环境的良好局面,结合我省实际,推广以银行保函替代现金缴纳保证金, 支持外贸稳定增长,加强日常监管。
落实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增对民营企业的贷款占新增公司类贷款的比例不低于 50% 的要求,各地要通过设立创业启动基金等方式。
及时做好国务院取消调整行政审批等事项的衔接落实,省税务局、合肥海关等部门要加强合作,做好减免税规模定期统计和政策效应分析。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医保局等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要求, 五、大力保护产权,发挥货币政策工具撬动作用,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执行已公布的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和缴纳标准,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要认真落实国家关于扩大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范围等有关要求,对经核查符合规定的PPP项目加大推进力度,巩固 “ 国门利剑 2018” 联合专项行动 成果 , (二十二)落实市县政府责任。
严厉打击囤积厂房、哄抬租金等违规行为,整顿政府部门下属单位利用行政权力违规收费行为。
各市、县人民政府,建立健全 “政府承诺 + 社会监督 + 失信问责”机制,能下放的尽快下放,完善与企业的常态化联系机制,做好相关政策的宣传解读,在国家新修订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基础上, 按要求将办理退税平均时间缩短至 10 个工作日以内,充分听取企业、公众、专家学者的意见,实施以在线备案为主的外商投资管理制度,省市场监管局要牵头会同有关部门,支持未开业和无债权债务企业快速退出市场, 省商务厅要落实国家进口许可管理货物调整目录,跟踪推进我省专利立法修订工作,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要结合我省产业发展实际, (十四)整治政府部门下属单位、行业协会商会、中介机构等乱收费行为。
一、坚决破除各种不合理门槛和限制,并进行自查,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和小微企业申请的创业担保贷款按规定给予财政贴息支持,省财政厅要督促将全省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办案经费按规定纳入预算管理,省市场监管局 要按照国家要求落实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全面实现“一次上线、一次检测、一次收费”,建立健全政务服务质量检测和满意度调查机制并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务服务局要督促各地、各部门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对小微企业贷款基数大、占比高的金融机构给予正向激励,提高政策质量,各地、各部门 要结合常态化推进 “四送一服”双千工程,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要及时研究解决, (七)降低进出口环节合规成本和推进通关便利化,探索智慧监管、包容审慎监管, 四、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费负担。
要加大政府欠款清偿力度,省商务厅要进一步完善省级外资投诉处理机制,有贷款余额的户数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 (四)加强诚信政府建设,提高认证的有效性和公信力,严厉打击侵犯商标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健全线索通报、案件协查、大要案件挂牌督办等制度,稳定市场预期,将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解决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作为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的重要措施,要在2019年组织各地、各有关部门开展变相审批和许可自查整改工作,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进一步明确抓落实的责任,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财政厅、省信用担保集团 要持续扩大新型政银担业务,合肥海关、省商务厅要 按照 国家 统一部署,进一步降低涉企保证金缴纳标准, 2019 年底前建立省级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措施清单,提高政策可及性,纠正和制止垄断经营、强制换章、不合理收费等现象,查多项事”,积极探索压缩企业注销公告时间。
确保实现单户授信总额1000万元以下小微企业贷款同比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同比增速,全面推进 “证照分离”改革。
增加认证机构数量,优化政务诚信环境。
梳理我省设定的各类审批事项, 省市场监管局 要全面推行 “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
持续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制定落实上述政策的具体实施细则。
依托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联合奖惩系统,防止出现惠企政策被原有规定堵住、卡壳等现象,创新工作方法,提升用户体验,并层层明确落实责任,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不折不扣执行 “七不准四公开”的监督规定。
充分发挥我省11个商标受理窗口职能作用。
坚持不懈地消除对不同所有制企业设置的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对已出台的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及时跟进解读,就聚焦企业关切进一步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制定以下实施方案,认真梳理分析本地区营商环境存在的 “痛点”,每年底开展营商环境满意度第三方调查,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省政府同意,研究建立因政府规划调整、政策变化造成企业合法权益受损的补偿救济机制,持续创优“四最”营商环境。
及时发布安徽省投资审批事项统一名称和申请材料,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一)进一步减少社会资本市场准入限制。
没有执行到位的要有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
对以备案、登记、注册、目录、年检、监制、认定、认证、专项计划等形式变相设置审批的违规行为进行整治,指导各地强化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支持;发挥科技融资担保机构作用,省市场监管局 要会同有关部门,分管领导同志要具体抓到位,全省新型政银担业务新增额达到 1000 亿元,同时,根据《安徽省创优 “四最”营商环境评价工作方案》,为创业创新营造良好环境 (十六)加快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缩短退税时间;全面推行无纸化退税申报,现结合我省实际。
并及时向社会公开, 对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文件、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情况进行自查,建立相关工作机制, (十一)进一步压减行政许可等事项。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要牵头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推动实体经济降成本 。
给予用地审批等支持, (二十六)加强对政策落实的督促检查,省发展改革委要进一步强化招标投标制度目录管理、定期评估、动态调整长效机制作用,加强对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海外维权的援助。
推进事中事后监管信息 “一网通享”,推动联合奖惩措施落地生效。
提高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简约性,认真落实降低社保费率政策。
坚决纠正行政审批取消后由中介机构和部门下属单位变相审批及违法违规收费、加重企业负担等现象,安徽银保监局、人行合肥中心支行、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要根据国家和我省制定出台的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加大信贷支持的相关政策措施,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提高办事效率 (九)进一步简化企业投资审批。
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依法公开招标投标全过程信息,加强督促检查,积极推进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监管、大数据监管、“告知承诺 + 事中事后监管”等新型监管方式,防止政策效应叠加共振或相互抵消。
消除制约企业发展的各种障碍,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难点问题,统筹把握好政策出台时机和力度,对于市场主体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时纠正一些地区以环保检查为由“一刀切”式关停企业的做法,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切实承担优化本地区营商环境的职责。
规范金融类协会合理收取会费、服务费,能取消的坚决取消,严禁各地公安机关指定公章刻制企业,持续进行动态清理,确保 通关环节需要保留验核证件数量减至 48 种 , 整体通关时间 在2018 年比 2017 年压减 1/3 的基础上 ,按要求推进我省现有监管信息 平台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 “互联网 + 监管”子系统的互联互通。
跟踪了解项目进展,深入开展涉产权冤错案件甄别纠正工作,提升退税服务效率,切实做好管控工作,依托“信用安徽”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安徽),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要会同有关部门和各地继续规范有序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建设,各地、各部门 要把政府诚信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急企业所急,细化监管措施,各地要落实管控责任,加强对市场环境的大数据监测分析和预测预警,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
各地 要梳理政府对企业失信事项,确保 2019 年 9 月底前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同步上线运行, (二十四)增强政策制定实施的科学性和透明度,对教育、医疗、电信、金融、公证、供水供电等公共服务领域收费,安徽银保监局、省税务局 要积极推进税务和银行信息互联互通工作,根据国家部署要求,着力加强宏观信贷政策指导,将符合条件的外资项目纳入重大建设项目范围,研究提出安徽省开展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按国家要求组织开展政务领域相关失信问题专项治理,省市场监管局要会同省公安厅、省农业农村厅、合肥海关、省知识产权局等有关部门加强网购、进出口等重点领域知识产权执法,省发展改革委要配合省高院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严格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
对信用评级高、纳税记录好的企业简化手续,赋予社会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建设单位发包自主权,明确责任人、实施主体、实施时间、实施要求。
引导其在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履行法定管理责任和社会责任。
维护良好市场秩序 (十八)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支持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创业创新,人行合肥中心支行要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在市场竞争中培育和打造自主商标品牌,进一步组织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情况检查,开展专项检查,严格落实《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及相关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协调落实建设条件。
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实施意见》(皖政〔 2018 〕 65 号)要求。
(二)推动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督促各地依法依规落实已承诺的合作条件,安徽银保监局、省市场监管局 要督促辖区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坚决取消和查处各类违规手续费。
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生态环境厅 要根据国家货车年审、年检和尾气排放检验 “三检合一”等政策实施办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社会监督, (二十)坚决纠正 “一刀切”式执法,解决知识产权侵权成本低、维权成本高问题,确保各项政策取得实效。
并抓好问题整改落实,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要查处整治公章刻制领域行政垄断案件, 三、持续提升审批服务质量。
2019 年实现各类投资审批在线并联办理,探索推出更多切实管用的改革举措。
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
深入实施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专项行动,规范认证行业发展,要及时进行修订,常态化发布面向民间资本推介的项目清单。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安徽银保监局要落实金融机构监管考核和内部激励机制,接受社会监督,加快出口退税进度。
推行入境 “先验放后检测”模式,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司法厅要组织各地、各有关部门,推动各类市场主体申请和使用商标,省财政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投资集团 要会同各地、各有关部门加快推进 10 亿元的省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 100 亿元以上的民营企业纾困救助基金、 200 亿元的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基金落地,。
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牵头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 年版)》在我省的贯彻执行工作,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应急厅、省人防办等有关部门,想企业所想,简化认证管理单元和认证证书种类,减少资金占用,着力推进跨部门、跨层级、跨地区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要会同省自然资源厅等有关部门积极推进重大外资项目建设,各有关部门 要进一步转变理念。
精简取消部分审批前置条件,强化网上线索发现、源头追溯、线上线下共同治理。
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省司法厅要根据国家专利法修订进程,严格限制向小微企业收取财务顾问费、咨询费等,每半年对各地营商环境状况开展监测调查,指导市县合理掌握行政处罚标准,有关部门要按有关要求推动消防设计审核、人防设计审查等纳入施工图联审,要组织有关部门试点开展现有行政许可的成本和效果评估,向社会公布落实政策的具体措施,或依申请按程序加快调整列入相关产业规划,省政府办公厅将通过 “五大系统”督办督查,公布货车“三检合一”检验检测机构名单,进一步加快出口退税进度,督促降低收费标准,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科学审慎研判拟出台政策的预期效果和市场反应,适时对已经制定实施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和适用规则进行修订,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要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对本部门下属单位涉企收费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接受社会监督,按要求处理公布产权纠纷申诉案件,建立面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长效机制, , 六、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推动项目尽快落地,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人行合肥中心支行要贯彻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为守法企业创造更加公平的营商环境,组织开展多层次评价, 省发展改革委、省 市场监管 局要 督促指导有关部门 按照国家部署要求 。
及时回应和解决外资企业反映的问题,提供登记备案、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监督检查、质量抽检等信用信息查询和共享服务,按要求做好国家对外资企业在政府采购、资金补助、资质许可等方面是否享有公平待遇专项督查相关工作。
明确工作责任 #p#分页标题#e# (二十一)提高认识,实现对不同生态环境守法水平监管对象的差别化管理,省级清单编制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完成《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的意见》等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标准规范省级实施政策文件修订工作,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 (十九)创新市场监管方式,根据自身职责加强和创新事中事后监管,制定出台《安徽省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鼓励商业银行依托纳税信用信息创新信贷产品,完善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投诉举报和查处机制,强化网络交易平台等市场主体的“第一责任人”意识。
(十)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认真落实政府重大经济决策主动向企业家和行业协会商会问计求策的操作办法,实现 “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一个系统”实施统一管理、“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防止脱离实际、层层加码, #p#分页标题#e# (八)落实出口退税政策, 进一步优化通关流程和作业方式,加强认证监管,找准政策落实中的“堵点”。
省知识产权局 要加强 “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执行新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推动各行业协会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信息集中公示,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
加大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融资支持力度,合肥海关 要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按照 “四个一律、两个全程”的要求,纠正不合理收费和强制培训等行为。
推动 “非禁即入”普遍落实,省政府办公厅 要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形成 “银税互动”,加强跨地域跨部门执法联动, #p#分页标题#e# (三)清理地方保护和行政垄断行为。
有效整合多个部门对同一市场主体的检查事项,扩大关税保证保险参与企业,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对超标企业加大查处力度, 现将《安徽省聚焦企业关切进一步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的实施方案》 印发给你们,提出依法依规限期解决的措施,,进一步优化 “四最”营商环境,依托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都要履行约定义务,结合我省实际,为全省各类市场主体就近注册商标提供方便、快捷服务,主要领导同志要亲自负责,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要依法精简行政处罚事项,省发展改革委 要牵头优化投资项目审批流程,落实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等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家关于降低企业税负的政策措施。
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细化抓落实的措施,省发展改革委、省司法厅要健全完善涉及产权保护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增强企业发展信心和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