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体改司副司长万劲松(中国网 孙宇 摄影)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制定和修订遵循定位准确、合法有效、统一规范原则。列入清单的市场准入事项,其设立依据应符合《立法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不得与上位法存在冲突;不少管理措施因有关法律法规修订、“放管服”改革中取消、设立依据效力层级不足等原因从清单中删除。还有一些地方、部门提出的增列意见因为法律效力层级不足未被采纳。 为确保清单所列事项科学合理、合法有效,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会同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草案(试点版)》(以下简称《清单(试点版)》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评估。 刚才徐司长提到制定负面清单遵循法治原则,请问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在修订《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的时候如何保证列入清单的事项都是合法有效的? 在具体操作层面,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多轮征求机构改革后57个相关部门和31个省(区、市)对《清单(试点版)》的修订意见473条。在此基础上,成立法律专家小组,对《清单(试点版)》事项和各部门各地方修订意见进行逐条梳理评估,完成80多万字的评估报告,修订形成《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这些工作使清单《(2018年版)》有很好的法律基础和广泛的代表性。 国家发展改革委体改司副司长万劲松: 以下为文字实录: 记者: 中国网财经12月25日讯 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12月25日上午10:00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介绍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曲阜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曲阜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曲阜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