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12月26日讯(通讯员 解兰青 记者 王晓红)12月25日上午,连云港市法院统一对8件涉恶犯罪案件的刘某某等29名被告人进行集中宣判,其中东海法院5件,灌云、赣榆、连云法院各1件,29名被告人分别被依法判处刑罚。连云港市中级法院将东海法院确定为主会场,在宣判结束后召开了新闻发布会,部分省市媒体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应邀参加活动。连云港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顾长洲通报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相关情况。
据悉,一年来连云港全市两级法院共受理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12件(45名被告人),截至目前共审结10件(7件为恶势力犯罪集团,3件为恶势力团伙犯罪),共有31名恶势力犯罪分子被判处刑罚,有2件将于近期公开宣判。
据顾长洲介绍,全市两级法院专门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立专门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并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市中院研究和落实成立扫黑除恶专业合议庭、增强审判团队力量、增配电脑等办公设备、完善物证室建设等保障措施。加强学习培训,切实提升专项斗争审判队伍的业务水平。分步骤召开三次全市法院扫黑除恶工作推进会,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黑恶性质犯罪案件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同时加强黑恶案件调研督办,两次集中宣判黑恶案件10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