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广州市国土规划委晒出的拟清理规章目录看,此次计划清理的共有10份规章,都与公众生活息息相关。以《广州市房屋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为例,该办法从2014年11月1日起施行,严格规范管理行政区域内的房屋交易活动,其中规定开发商要为其委托产生的房地产中介服务费、公证费、律师费、按揭贷款服务费等费用埋单,幼儿园、学校等教育配套设施等不能“缩水”,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补充合同不得包含减轻或免除开发商自身责任或加重购房人责任的条款等。
原标题:国土规划委拟清理政府规章
信息时报讯 (记者 田桂丹) 昨日记者了解到,广州市拟对原市国土房管局组织实施的市政府规章进行清理,《广州市房屋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广州市物业管理暂行办法》等10份热点规章列入拟清理目录,市民可以就此提意见,揪出与负面清单管理相冲突、不符合完善产权保护要求的规定。
从广州市国土规划委晒出的拟清理规章目录看,此次计划清理的共有10份规章,都与公众生活息息相关。以《广州市房屋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为例,该办法从2014年11月1日起施行,严格规范管理行政区域内的房屋交易活动,其中规定开发商要为其委托产生的房地产中介服务费、公证费、律师费、按揭贷款服务费等费用埋单,幼儿园、学校等教育配套设施等不能“缩水”,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补充合同不得包含减轻或免除开发商自身责任或加重购房人责任的条款等。
此次清理规章,将具体按照什么标准进行?广州市国土规划委解释称,首先是按照“负面清单”清理标准,审查与适用与外商投资企业的国家版负面清单目录相冲突的规定,同时根据《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实行清单管理意见(试行)》关于“按照‘非禁止即可行’”的原则,进一步放宽各类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投资准入,将审查与有关清单目录相冲突的规定。
拟清理规章目录
1.《广州市测绘管理办法》(2010年市政府令第24号);
2.《广州市闲置土地处理办法》(2010年市政府令第23号修订);
3.《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2010年市政府令第29号修订);
4.《广州市房屋安全管理规定》(2012年市人民政府令第83号修订);
5.《广州市农村房地产权登记规定》(2001年市政府令第7号);
6.《广州市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管理规定》(2001年市政府令第5号);
7.《广州市已购公有住房上市规定》(穗府〔1999〕8号);
8.《广州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2011年市政府令第61号);
9.广州市物业管理暂行办法(2014年政府令第100号);
10.《广州市房屋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