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乐亭县人民政府发布了2019-2020年城中村及国有土地房屋改造实施方案,力争到2020年底基本达到县城建成区棚户区改造全部开工。一起来看看主要内容↓↓
攻坚行动工作目标
县城建成区内建筑密度较大、房屋建成年限较长、使用功能不全、基础设施不完善、消防或安全隐患突出且符合城市规划需要改造的区域(包括城中村改造、城市危房改造以及城市旧住宅区综合整治中的居民住房改建、扩建和翻建等)。
共涉及建成区内14个城中村及4个国有土地家属院,约3085户居民,涉及城中村宅基地及国有土地2360.42亩,改造主房建筑面积38.46万平方米。
搬迁总费用约35.85亿元,其中:居民征地搬迁共需32.54亿元,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费3.31亿元。举全县之力分批开展棚户区改造攻坚行动,通过二年的努力,到2020年底,县城建成区内棚户区改造工作全面开工,完成国家、省、市既定棚户区改造目标。
(一)2019年改造发展大路以东、东门南北两侧城中村及国有土地平房。该范围涉及二街178户、教军场224户、刘卞庄241户、老干部平房34户、工商行家属院33户、外贸家属院18户、经委家属院109户,共计837户,可转增建设用地272.38亩,总建筑面积约10.942万平方米。需安置住房1480套。该项目实施货币化安置,实施期限为:2019年1月至2019年12月。预计总投资为:14.52亿元。(含补偿及安置房建设)
(二)2020年一期改造滨河路以西城中村。该范围涉及七街256户、蔡各庄427户、高晁庄263户,共计946户,可转增建设用地651.54亩,总建筑面积13.244万平方米。需建设安置住房1892套。该项目实施实物安置,实施期限为:2020年4月-2022年4月。预计总投资为:14.55亿元。(含补偿及安置房建设)
(三)2020年二期改造发展大路以西滨河路以东城中村。该范围涉及二街145户、三街322户、六街204户、王庄上44户、郁庄上95户,共计810户,可转增建设用地499.86亩,总建筑面积11.34万平方米。需建设安置住房1620套。该项目实施实物安置,实施期限为:2020年10月至2022年10月。预计总投资为:17.97亿元。(含补偿及安置房建设)
(四)安置区域计划。为了更好地满足被征收户选择安置房源,政府将组织建设三个回迁安置小区,共计6384套房源,具体如下:
1、乐兴家园住宅小区。该小区位于发展大路以东、抚昌乐路以南、富康路以西、乐文街以北,总占地面积280.92亩,共建设安置住房1946套,总投资14.36亿元,总建筑面积31.91万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21.53万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3.93万平方米,服务中心面积1326平方米,幼儿园面积2547平方米,地下车库面积3.31万平方米,储藏室建筑面积2.76万平方米。
2、乐盛家园住宅小区。该小区位于景乐街以北、人民街以南、发展大路以东、富康路以西,总占地面积301.98亩,共建设安置住房2880套,总投资15.40亿元,总建筑面积34.22万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29.16万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4.53万平方米,公建建筑面积5290平方米。
3、乐鑫家园住宅小区。该小区位于人民街以北、乐汇路以西、世纪大道以南、振兴路以东,总占地面积223.40亩,共建设安置住房1558套,总投资11.95亿元,总建筑面积26.56万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7.59万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2.65万平方米,服务中心面积1300平方米,地下车库面积3.91万平方米,储藏室建筑面积2.28万平方米。
(五)配套道路等基础设施。上述安置小区建设共涉及13段市政道路,累计道路长度14070.13米,累计投资3.31亿元。
1、发展大道(东大街一腾飞街)道路全长2330.55米,道路红线宽54米,投资6614万元。
2、乐文街(发展大道一富康路)道路全长553.83米,道路红线宽30米,投资约908.12万元。
3、抚昌乐路(发展大道一富康路)道路全长497.14米,道路红线宽38米,投资约992.57万元。
4、滨河路(景乐街一腾飞街)道路全长432.282米,道路红线宽46米,道路建设费 921.85万元。
5、景乐街(乐汇路一富康南路)道路全长1313.756米,道路红线宽38米,道路建设费2951.35万元。
6、富康路(人民街一腾飞街)道路全长919.4米,道路红线宽38米,道路建设费1623.78万元。
7、富康路(金融街一乐文街)道路全长 811.14米,道路红线宽38米,道路建设费1911.05万元
8、人民街(发展大道一富康南路)道路全长563.88米,道路红线宽38米,道路建设费1008.37万元。
9、景乐街(西外环一乐汇路)道路全长1114.88米,道路红线宽38米,道路建设费2626.66万元。
10、人民街(永安路一滨河路)道路全长1340.36米,道路红线宽38米,道路建设费3157.89万元。
11、世纪大道(永安路一滨河路)道路全长1560.68米,道路红线宽46米,道路建设费4451.06万元。
12、乐汇路(世纪大道一腾飞街)道路全长1319.29米,道路红线宽35米,道路建设费2862.86万元。
13、振兴路(世纪大道一腾飞街)道路全长1312.94米,道路红线宽38米,道路建设费3093.29万元。
工作原则
#p#分页标题#e#(一)坚持政府主导、分片实施、科学改造的原则。县政府作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统一规划指导、组织实施、征收安置,完善配套和部署推进棚户区改造任务。依据县城远近规划,按照“自北向南,从西向东”的改造思路,实行县级领导包片,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包户的方式逐年推进工作开展,科学规划布局,提升城市形象品味。
(二)坚持“四个有利于”。突出重点,逐年推进,重点安排有利于改善居民居住条件、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有利于城市发展规划、有利于改善城市环境面貌的棚户区进行搬迁改造。
(三)坚持以人为本、公平公正的原则。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要位置,把绝大多数群众的意愿作为是否决定征收的依据,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把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贯穿征收过程始终。严格执行和落实国家、省、市棚户区改造政策,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全面接受群众监督。
(四)坚持实物安置与货币安置相结合。充分尊重群众选择,实行以实物安置和货币化安置两种方案,并根据商品房去化周期适时调整安置方式,原则上回迁房建设选址以就地为主,异地为辅,户型设计大、中、小统筹考虑,最大限度满足不同层次需求,按需安置。
(五)坚持资金先行,谋而后动的原则。坚持市场化运作模式,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棚户区改造,面向社会公开招标。研究探索融资途径,积极申报PPP项目、申请上级专项资金和政策性贷款,破解制约棚改的资金瓶颈问题,加大棚改资金的跑办力度。
征收补偿原则
房屋征收范围公布后,县政府组建征收工作组,入户调查摸底,组织房产评估。征收补偿原则:
1、补偿对象为征收的具有合法手续的房屋所有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
2、补偿范围为被征收的具有合法手续的房屋、附属物及土地;
3、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按照重置价格和剩余使用年限给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