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省真金白银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1月8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省委、省政府日前出台《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针对民营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市场开拓难、转型难、融资难等问题,从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破解融资难融资贵、支持转型升级等八个方面提出30条高含金量政策措施,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激发民营经济活力。
《意见》明确,要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坚决打破“卷帘门”“玻璃门”“旋转门”,在市场准入、审批许可、经营运行、招投标、军民融合等方面,为民营企业打造公平竞争环境,给民营企业发展创造充足市场空间。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不得对民间投资设置附加条件。创新“军转民”“民参军”政策措施和激励机制,实施“民参军”数量倍增计划,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军民融合发展。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的政策措施,制定政府采购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预算。
我省将通过支持民营企业直接融资、加大信贷投放支持力度、防范化解流动性风险等措施,进一步破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支持民营企业通过多层次资本市场挂牌上市。组建100亿元的省级政策性救助基金,做好江西国资创新发展基金的资金募集、投放、管理等工作,帮助产业龙头、就业大户、战略性行业等重点民营企业以及经营正常、资金流动性暂时困难的企业渡过难关。
《意见》指出,要通过支持民营企业技术创新、产业升级、开拓市场和兼并重组等措施,进一步支持民营企业转型升级。实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到2020年培育1000家以上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引导民营经济向中高端产业布局和转型。开展科技型企业梯次培育行动,对认定的瞪羚、独角兽企业分档给予奖励和融资支持。
同时,我省将进一步降低民营企业经营成本,加强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保护,完善惠企政策执行方式,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落细、落实,让民营企业从政策中增强获得感。把民营经济发展情况纳入高质量发展考核内容,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形成鼓励、支持、引导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