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我市召开河湖长制工作
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我市河湖长制工作开展情况。
记者在发布会上获悉,目前,我市30平方公里以上实有河流426条,长度1.031万千米;0.5平方公里以上湖泊88个,面积224平方公里,全市水资源总量为29.22亿立方米。2017年河湖长制工作开展以来,我市高度重视河湖保护管理,扎实推进河湖长制各项工作,全市河湖长制工作实现从“见河长”向“见行动”转变,从“有名”向“有实”转变,为全市打好碧水保卫战,加快水生态文明建设夯实了基础。
具体工作中,完成了“一河(湖)一策”实施方案,启动了“一河(湖)一档”和水域岸线保护利用规划编制,为全市河湖长制工作高效推进提供了制度保障。坚持自然水系与行政区域相结合,全面建立市、旗区、苏木乡镇(街道)、村嘎查四级河湖长管理体系,全市860个河段、88个胡泊共设立四级河湖长1402人,市旗两级分别设立了河湖长制办公室,在全区率先成立了市河湖保护中心。
并且建立了河长制湖长制工作部门协调联动机制,23个责任部门形成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主动配合、齐抓共管、协调联动、运转高效”的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新格局。全面做好各项宣传,进一步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河湖长制工作,“小河警”志愿者、河湖保洁员、河湖志愿者等多点发力,主动开展巡河、巡湖,对发现的乱占、乱建、乱采、乱堆等现象,通过视频、图像、文字等形式记录河道实况,及时反馈违法行为,迅速进行整治。
此外,严守底线,全力推进系统治理“第一要务”。严守“三条红线”控制指标,自治区2017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结果我市位列全区第一。并全力推进水污染防治,切实强化水环境治理,持续开展水生态修复,河湖长制各项工作目前取得显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