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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集团化办学实施意见 支持名校跨区域跨层级办学

发布于:2019-01-09 23:07来源:颜如 作者:颜如 点击:

点击查看:《关于推进中小学(幼儿园)集团化办学 快速扩充优质教育资源的实施意见》

如何扩展优质教育资源,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需求,已成为我市教育发展的重要工作。日前,市政府出台《关于推进中小学(幼儿园)集团化办学 快速扩充优质教育资源的实施意见》,提出要以市域名校(名园)集团化办学为主要形式,加强与省直属知名中小学交流合作,引进和吸纳高端教育资源,大力创新基础教育办学模式和管理体制机制,加快推进中小学(幼儿园)集团化办学。

●两种“共同体”组建模式

集团化办学是指以一所龙头学校为中心,以数个学校为成员,以统筹优质资源为手段,以共同管理、共同发展为目标的学校发展共同体。其龙头学校应是办学规范、管理高效、质量上乘、社会美誉度高且具有一定规模的学校。根据我市实际情况,集团化办学组建模式暂定为托管型共同体和重组型共同体。

托管型共同体适用于市镇(区)跨层级、跨区域合作办学。镇区将所属公办中小学(幼儿园)交由市属名校(名园)托管,以市属名校(名园)为龙头组建教育集团。龙头学校为集团总校,托管学校为分校或校区。集团内部采取一体化管理,由总校派员到分校担任校长,全面负责分校(校区)的日常管理工作,并根据实际需要由龙头学校派出骨干教师到分校(校区)任职。

重组型共同体适用于镇区所属公办中小学(幼儿园)资源重组,以镇(区)属名校(名园)为龙头组建教育集团。龙头学校为集团总校,其他学校为分校或校区。集团内部实行“一套班子、多个校区、统一管理、资源共享、捆绑考核”的运行模式,形成完全意义上的一体化集约发展。

●名校(园)可“双跨”办学

《意见》首先提出要以名校组团,集约发展。以市镇(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优质名校(名园)为龙头,以强带弱、以强带新,组建一体化、集约化名校(名园)教育集团,形成优质教育资源快速输出、快速生成的办学新模式和发展新机制。

其次是市级统筹,分级实施。由市教育部门根据全市实际情况,统筹规划,合理布点,组建由市属名校(名园)为龙头的市镇(区)合作型教育集团,并对集团化办学模式、招生制度、人才管理体制机制、教研方式、质量监控、合作方式等进行整体设计。镇区中小学(幼儿园)可与市属名校(名园)组建教育集团,也可以选择镇域(区域)名校为龙头,单独组建教育集团。

突破固化模式,推动“双跨”办学。集团化办学以小学(幼儿园)、初中、高中分层级办学为基础,大胆探索跨层级一体化办学;以市镇(区)分级分区域办学为基础,大胆探索跨区域合作共建共享办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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