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安吉新闻网1月11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吴静 通讯员 赵丹)本月初,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党和国家深化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稳妥有序推进机构改革工作,确保各项改革任务顺利完成,县纪委监委专门出台文件严明纪律要求,明确深化改革中,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机构编制纪律、干部人事纪律、财经纪律和保密纪律这六方面纪律。
严禁擅自行动、一哄而起,重大改革事项不及时报告等问题;严禁擅自提高机构规格,在编制数据上弄虚作假,违规干预下级机构设置和编制配备等;严禁擅自决定涉及人员分流、干部任免等重大事项,违规突击进人、提拔和调整交流干部、突击评定专业技术职称,以及拒不执行组织作出的机构调整、职位变动和干部交流等决定;严禁漏报、瞒报、隐匿和违规处置国有资产,隐瞒、挪用资金或虚列支出,转移套取资金,突击花钱、巧立名目发放和私存私放钱物……我县列明了十余方面的“负面行为清单”,为党员干部划好行为“禁区”,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县委的部署,讲政治、顾大局,不折不扣抓好落实,确保改革顺利实施、稳步推进。
列出“负面行为清单”不只是向党员干部亮出“红灯”,一旦“越位”还有可能领到“红牌”。目前,全县纪检监察组织,机构编制、财政、人力社保部门把遵守机构改革“六项纪律”情况作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对机构改革各项方针、政策、规定和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确保政令畅通。一旦发生违反机构改革纪律的行为,将严肃处理;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将按照规定追求有关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