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保监会网站14日公布了滁州监管分局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及相关责任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滁银保监罚决字〔2019〕1号、2号、3号、4号、5号、6号、7号)。
决定书显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李晓,该分行存在重要考核节点虚假发放贷款的违法违规事实。
其中,时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个金部总经理张玮炜负责全市个金业务条线的管理和考核工作,对上述违规行为负管理责任;
时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南湖支行行长贺泽军在重要考核时点带头申请虚假个贷,并对本行员工参与虚假个贷行为未起到应尽的监督管理作用,应付直接责任;
时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长天发支行行长陈一兵在重要考核时点带头申请虚假个贷,并对本行员工参与虚假个贷行为未起到应尽的监督管理作用,应付直接责任;
时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来安永阳支行行长李文甫在重要考核时点带头申请虚假个贷,并对本行员工参与虚假个贷行为未起到应尽的监督管理作用,应付直接责任;
时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远东大街支行行长李晓春在重要考核时点带头申请虚假个贷,并对本行员工参与虚假个贷行为未起到应尽的监督管理作用,应付直接责任;
时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远定城支行行长张友在重要考核时点带头申请虚假个贷,并对本行员工参与虚假个贷行为未起到应尽的监督管理作用,应付直接责任。
滁州监管分局依据《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贷管理的通知》、《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没收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罚款的行政处罚,金额合计95798元;依据《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贷管理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对张玮炜、贺泽军、陈一兵、李文甫、李晓春、张友给予警告。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9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