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积极有效利用外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优化投资环境 放宽市场准入
日前,市政府办公厅出台《积极有效利用外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推动建立更加公平透明便利、更有吸引力的投资环境,提升我市利用外资规模水平,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意见》借鉴国际通行引资政策的框架,从投资自由化、投资便利化、投资促进、投资保护、推动开发区创新提升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
大幅度放宽市场准入,提升投资自由化水平。扩大金融领域开放,取消银行业外资股比限制;扩大制造业领域开放,取消专用车、新能源汽车外资股比限制,取消船舶、飞机设计、制造、维修等领域限制。深入推动金融业开放创新。支持外资金融机构来我市设立总部或分支机构,鼓励外资通过多种方式参与市内金融机构改革。
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投资便利化水平。深入推进负面清单以外领域外商投资企业商务备案与工商登记“一口办理”,优化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程序,减少办证时间,降低企业成本。在国家级开发区率先深入实施“放管服”改革,普遍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创新探索事中事后监管制度措施。持续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规范审批行为,加快实现网上受理、网上审批。
加强投资促进工作,提升引资质量和水平。优化外商投资导向,引导外资更多投向大数据与物联网、信息技术产业、生物医药健康、人工智能与智能装备、高端装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鼓励外资并购投资,建立并购信息库,引导市内国有和民营企业主动参与国际合作。降低外商投资企业投资经营成本,支持科学用工、通过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短期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满足灵活用工需求。贯彻落实企业境外所得抵免、境外投资者以境内利润直接投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税收政策。
提升投资保护水平,打造高标准投资环境。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严厉打击各类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坚持内外资一视同仁,在项目核准备案、企业设立、工商注册、外汇登记等方面实行公平待遇。建立健全重点外商投资企业联系服务机制,持续加强与外商投资企业的交流与互动,及时掌握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资经营情况,主动帮助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
推动开发区创新提升,强化开发区利用外资重要平台作用。推动开发区成为利用外资主力军,实施开发区利用外资提升行动,围绕集聚高端高新产业,努力扩大利用外资规模,着力提高利用外资质量。加快建设中外合作产业园,推动形成国际化产业集群,打造更高质量的利用外资载体和对外开放平台。在全市开发区推行权力、责任、服务“三个清单”全覆盖,制定发布相应的赋权清单,提升优化外资综合服务能力。支持外资参与开发区建设运营,引入外资参与省级以上开发区或“区中园”的设计、建设、招商、运营。支持开发区引进高水平外商投资项目。加大开发区引资金融支持力度,引导各类绿色环保基金,按照市场化原则运作,支持外资参与国家级开发区及重点省级开发区环境治理和节能减排;支持开发区大力引进境外创新型企业、创业投资机构等,推进创新驱动发展。健全开发区双向协作引资机制,推进产业项目跨区域转移对接合作。(记者 焦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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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焦莉莉 责任编辑: 高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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