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要求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坚定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谱写美丽中国的四川篇章。未来三年,泸州必须担负起维护长江上游生态安全的重大责任,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构建更加高效的生态环境保护体系,让泸州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
两会期间,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就市委八届六次全会提出的“实施生态环保攻坚行动,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谈看法,提建议。
大旺竹海远眺(资料配图)
市人大代表、纳溪区白节镇镇长罗东梅:
加快高新林竹产业发展
竹子兼具生态、经济、文化等功能,是生长速度快、经济价值高、产业融合度深、带动能力强的生态经济物种之一,被誉为“第二森林”。加快高新林竹产业发展,有助于实施生态环保攻坚行动。
对此,罗东梅认为:市上要优先重点倾斜打造纳溪竹产业,在政策和资金上给予更大的倾斜;推进竹林质量提升,应加快低产低效竹林复壮改造,结合纳溪区、叙永县、古蔺县三地百里翠竹示范带建设,相关部门应加大支持G546沿线竹林风景线打造项目,培育农林旅融合发展的竹林景观。
科学规划,强力推进泸州高新林业产业园建设。纳溪区要把泸州市高新林竹产业园打造成为“四川省现代竹产业示范园区”,应让竹精深加工企业落户竹产业园,对入驻的具有科技创新、拥有专利、发展前景良好的企业予以重点扶持,并优先保障用地指标;可依托大旺现代林业示范园,利用林下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优势,推进竹下生态种植、养殖、采集等复合经营,纳溪区应建设西南林竹资源网上交易中心,加快构建线上线下营销体系。
因地制宜,对优势林竹生态康养基地给予重点支持。市旅游部门可在资金和政策上对有明显优势的“中国森林养生基地”大旺竹海在林竹生态旅游康养方面予以支持;可支持白节、打古等镇创建省级竹林小镇,着力营造竹文化氛围,深化挖掘竹文化,传承发展竹编、竹雕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为竹林小镇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提供指标支持。
泸州日报记者 简放鹏 实习记者 周传兰 实习生 刘钰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