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发布关于山东飞达集团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达股份”)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的风险提示公告。作为推荐挂牌及持续督导的主办券商,针对飞达股份日常督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作出风险提示。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进展
飞达股份控股股东山东飞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达集团”)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公司,飞达集团使用飞达股份资金支付贷款利息及其他费用,构成资金用。
飞达股份在每笔占用资金发生时未及时进行入账,未告知主办券商,亦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及公司董事、监视、高级管理人员未能切实履行职责。根据主办券商及公司财务入员比对,截至208年1月31日,飞达股份资金占用余额10,583.84万元(未经审计)。
飞达集团已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预计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没有偿还款项的能力。
关于公司为控股股东提供违规担保情况
飞达股份与德州银行于2018年12月30日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由飞达股份对飞达集团向德州银行借款提供抵押担保,以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做抵押,担保最高金额为8000万元,担保抵押的期间自2018年12月30日至2019年12月19日。
针对上述关联担保事项,飞达股份未及时向主办券商报告,未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亦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针对上述事项,主办券商将对飞达股份开展现场检查。
申万宏源提醒,若飞达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能够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并有执行内部控制,将会产生公司治理风险和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风险,给公司规范经营和持续经营带来不利影响。主办券商已履行对飞达股份的持续督导义务,督促要求飞达股份依法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将持续关注公司治理规范性及目常生产经营情况。并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