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处理关系城乡环境,是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中央高度重视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上作出了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的重要指示。在有关部门和各地的共同努力下,垃圾处理工作有序推进,取得了积极进展。但当前垃圾无害化处理仍存在垃圾数量增加迅速、垃圾分类工作总体上没有取得突破、垃圾焚烧比例偏低、设施建设滞后等问题。5月11日,全国政协召开双周协商座谈会,专门就此进行协商座谈。现将有关发言摘登如下——
■全国政协委员,银帝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朱奕龙:打一场“垃圾无害化处理”全民持久战
垃圾的分类和无害化处理,与老百姓健康生活息息相关。面对垃圾的侵蚀,唯一的出路是打一场全民持久战。为此,建议,
一、加强源头控制,在减“量”上出实招。一是拓宽垃圾分类这条路。建议深入开展环保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把垃圾处理厂(场)打造为环保教育基地。设立生活垃圾资源“回收日”,引导全民树立“垃圾减量,从我做起”的观念;探索创新垃圾分类奖励机制和监督制约机制。二是拉紧商品过度包装这条线。
二、加大扶持力度,推进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建议政府补齐垃圾无害化处理的短板,加大人力、物力、财力供给,完善垃圾处理体系,创新垃圾处理机制,扩大垃圾处理规模,提高垃圾处理能力和水平。
三、构建合作平台,在研究、推广新技术上有突破。建议科技部牵头将垃圾处理技术科研作为我国可持续发展的重大科研项目,出台优惠政策,打造技术研发合作平台,积极支持科研机构、大学开展相关技术推广应用,扶持相关产业发展,鼓励企业引进垃圾处理先进技术投资建厂。
四、崇尚节俭美德,在弘扬环保文化上做文章。中华传统文化中蕴含着丰富的环保文化。建议文化宣传部门将环保文化作为一个系统工程来抓,以文化警醒,带动环保自觉。
五、发挥环保组织带动作用。建议各级政府培育、壮大一批环保民间组织,带动公众参与环保事业,努力营造全民战胜垃圾的社会氛围。
六、加强顶层设计,在完善政策法规上下功夫。垃圾无害化处理,必须走法制化道路。我国还没有一部关于垃圾处置的专门法律,建议国家尽快出台专门法律。
■全国政协委员,解放军报社原社长黄国柱:加强舆论宣传推进垃圾分类处理
对垃圾分类处理的艰巨、繁杂和长期性,要有足够清醒认识。一是其广泛性,二是其日常性,三是其专业性,四是其环闭性,五是其系统性,六是其历史的惰性……上述种种,决定了垃圾分类处理工作不可能一蹴而就。因此,要有打攻坚战和持久战的心理准备。在舆论引导和宣传教育上,必须加强统一筹划设计,注重针对性和号召力,全民动员、全民参与。
一、加大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宣传力度。尤其是关于“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努力提高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等内容,必须反复强调,使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明确垃圾分类处理舆论宣传教育责任主体。由中宣部牵头,发改委、城管、环保等部门和主流媒体参加,组成宣传教育机构,规定相关部门和新闻媒体的宣传责任及要求,制定考核目标,跟踪问效。
三、把垃圾分类处理纳入全民教育体系。编制宣传教育大纲、公民普及教育手册、分门别类的操作指南、不同层次的辅助教材。提炼总结归纳一批简洁明快、朗朗上口、形象生动的标语口号。
四、设立国家“垃圾分类处理日”。使之成为全民动员、全民参与的抓手。每年根据工作进程,抓住有利时机,打好阶段性重点宣传战役。
五、循序渐进,营造舆论强势。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教育平台,积极介绍借鉴世界先进国家做法,推广成熟经验,宣扬优秀典型。防止舆论引导、宣传教育和实际工作脱节,逐步形成“垃圾分类人人有责,科学处理利国利民”的社会共识和良好氛围,努力促进立法顺理成章、水到渠成。
■全国政协常委、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原主任张基尧:推行垃圾分类制度提升无害化处理水平
人资环委调研组就“加强垃圾无害化处理”问题于3月下旬赴广东、浙江、山东三省进行实地调研,并委托河南、湖北、甘肃三省政协开展协同调研。
#p#分页标题#e#推行垃圾分类制度,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关系五大发展战略布局的落实,关系人民生活环境改善。通过此次调研深感我国垃圾处理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许多问题:一是垃圾分类缺乏相应法律支撑,二是垃圾处理机制亟待协调统一,三是城镇垃圾增量大处理能力不足,四是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市场化产业链还未完全形成,五是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邻避”效应突出。为此,建议:
一、研究制定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法律。在试点城市和有条件地区,先行制定地方性法规。研究制定环保教育法,把垃圾分类纳入国民教育体系。
二、加快建设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全民参与的垃圾无害化处理体系。以末端处理决定前端分类;建立统一高效垃圾分类处理协调机构或工作机构;将垃圾分类与处理纳入地方政府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在公共机构与相关企业率先实行垃圾分类;发挥环保专业化企业主体作用和各类基层组织作用。
三、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研究制定《全国生活垃圾分类指导意见》;加大对可利用资源回收及垃圾处理设施补偿、土地税收等政策扶持;推动垃圾中再生资源规范化循环利用。
四、加快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总结推广试点城市经验,因地制宜选择处理技术,严格设施建设标准;建立与生活垃圾收、集、运相衔接的无害化处理设施,加强焚烧处理能力建设。
五、坚持科技引领。因地制宜制定科学的末端处理布局规划;推动垃圾无害化处理技术创新;提高焚烧垃圾处理设施国产化。
六、加强生活垃圾处理城乡统筹。将农村垃圾处理纳入城乡规划;继续探索农村垃圾分类处理方式和经验。
■ 全国政协委员,东莞玖龙纸业(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张茵:以立法形式从源头治理促进垃圾无害化处理
在工业固废方面,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进行规范管理。我们公司率先建设了环保焚烧炉,对固废进行分类无害化处理。在城市生活垃圾方面,随着环保意识的普及,大的、经济发达的城市在分类回收方面取得一定进步,但仍处于粗放管理阶段。结合国情和世界先进经验,建议:
一、国家通过立法从源头治理,促进垃圾分类回收与无害化处理。一是政府积极引入专业的民间资本,针对不同种类、不同区域,通过公开招标,与市政共同建立“分工合作、协调统一、先进高效”的垃圾处理大系统。二是对垃圾分类回收处理进行“许可证管理”,对申请进入的企业进行准入核查,符合条件的发放许可证,从源头进行管理。三是以立法形式确定利益和责任管理的分配,让有能力、有资质、取得政府许可的专业公司能长久、规范经营。四是在同一区域、同等条件下,政府在招标时能让现有环保处理设备且运行合格的公司对已分类的再生资源享有优先采购权和处理权。
二、建议通过智能化手段从源头上对垃圾建立全过程的分类回收处理监管体系。国际上先进的做法是:利用APP系统对资源回收车、回收站点、处理厂、回收量进行全过程联网监管,保证从源头到末端实现全方位闭环管理,严格避免垃圾流向不具资质的渠道,产生二次污染。
三、建议将垃圾分为“可回收”和“不可回收”两大类,最大程度降低物流等费用、提高回收量,实现可持续运作。垃圾集中到再生资源分选厂后,对可回收的再进行分拣处理,对危险及不便于回收的废物定时、定点进行专门回收。
■全国政协委员,四川省统计局副局长梁伟华:完善垃圾焚烧厂污染排放监管机制
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理方法主要有填埋、焚烧和堆肥,而焚烧是一种绿色环保的高效方法。通过调研发现,垃圾焚烧厂烟气超标排放频繁、飞灰等危险废弃物处置不规范、排放数据信息公开滞后并不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要求和监管手段落后等问题比较突出。为此,建议:
一、全面监控生活垃圾焚烧厂。严格按照国家重点监控企业、重点排污单位要求,将所有生活垃圾焚烧厂列入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强制全国所有已运行生活垃圾焚烧厂必须通过企业自行监测平台进行信息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二、强化环保监督责任机制。落实地方各级政府环保监督领导责任和各级环保部门监管主体责任。由环保部组织开展专项检验行动,彻查全国垃圾焚烧厂排放不达标行为;对各地环保部门的不作为情况,给予通报批评,对于相关责任领导要依法严肃问责。
#p#分页标题#e#三、严格规范焚烧厂填埋场。确保飞灰通过填埋场合规化处理,需把送检改为抽检;填埋场严格分区填埋,并且留样待查;环保检测机构建立飞灰污染物检测能力,对检测结果负责;加大行政部门监管频次和力度。
四、持续加大违法惩处力度。将企业自行监测公布平台公开的污染物排放数据作为环保执法线索和依据,加大环保执法和监管力度。地方环保部门要对所辖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厂新标准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核查。
五、强化信息现代监督管理。利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加强对垃圾焚烧企业自行监测平台实时监督。地方环保部门应加强对垃圾焚烧企业自行监测平台更新情况的监督,严防数据造假和长期无数据情况。
六、探索建立社会监督机制。建立规范、有效的社会监督渠道,利用民间环保力量,加强社会监督。鼓励和保护违法监督举报,设置公开、透明的违法举报平台。
■全国政协常委,原兰州军区副司令员关凯:京杭兰三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的观察和思考
三四月间,我对北京、杭州、兰州三市垃圾无害化处理情况作了抵近考察。现提出几点工作意见供参考:
一、提纲挈领,首尾衔接,首先解决主要垃圾种类无害化处理基本方式问题。当前三市都明确认定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餐厨垃圾生物技术处理、建筑垃圾物理加工利用兼顾了“三化”,并逐步建立起三大处理系统,突破了过去争论不休于产生端分类,而终端处理方式举棋不定、能力建设长期停滞的困境。随着能力建设的快速推进,各地垃圾分类方式渐趋一致,都做到了与中间段的分类收集、分类运输相契合,与终端的处理方式一一对应,实现了有序运行。这一重大进步,有助于进一步弱化仍存在于部分地区的争论,并以较快速度推进建设。
二、严密组织,加强监管,破旧立新重建垃圾无害化处理运行机制。目前各市处理能力与垃圾产出基本适应,但由于收集不全,设施闲置比较普遍,大量的未经处理的餐厨垃圾流向不明。要从根本上扭转这种状况,各级必须下决心狠抓严管,逼迫落后的、有害的处理方式彻底退出。
三、全民共享,广泛动员,打好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关于宣传,现在社区做得还好,但广度深度都不够,可以将活动落实到学校、企业、机关,促进全社会参与。关于共享,国家发改委、住建部要求,面向周边居民设立共享区域,变短期补偿为终身受益,时至今日,各地多是把工作重点放在争取理解上,而共享建设成果方面都做得很不够,这也与具体政策缺失有关,对发展的影响不可忽视。
四、抓住机遇,创新实践,致力于改进工作和前瞻性研发。有几个问题要处理好:一是垃圾分类分捡,是继续深化目前采用的市民参与、前端分类方式好,还是改用企业为主、后端分类方式好?哪一种更合国情、更可持续;二是垃圾焚烧仍不能绝对排除危害,是否应采用更为先进的无焚烧纯物理处理方式;三是终端产生的气固残留物无害化利用和安全处理;四是进一步提高处理排放标准。
■ 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台联副会长、天津市台联会长叶惠丽:完善城市管理中的垃圾分类处理工作
在垃圾处理方式上主要是填埋和焚烧。实现垃圾源头减量,资源有效回收加之垃圾无害化处理是科学的方式方法。建议:
一、全面实施“垃圾不落地”政策。一是建设垃圾分类收集基础设施,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车辆时间路线;二是完善垃圾运送设施,防止垃圾运送过程中的二次污染;三是细化垃圾回收工作,将垃圾分门别类进行回收再利用;四是充分调动社区、社会民间组织、居民参与垃圾源头减量工作;五是在全国文明城区进行试点,推行垃圾分类,进而以点及面推行“垃圾不落地”政策;六是待时机成熟采取垃圾随袋收费办法,通过经济杠杆鼓励民众从源头减少垃圾产生量,同时开辟以资源再利用为目标的二手市场,以实现资源回收利用。
二、宣传垃圾分类提高公民环保意识。一要加大媒体宣传,普及生态环保知识,引导人们改变不合理的消费及生活方式,倡导垃圾分类生态文明的生活方式;二是利用课堂教育,向大中小学生渗透垃圾分类环保意识,从小培养其正确的环保观;三要加强舆论监督,通过舆论媒体曝光反面典型,促使人们从“不愿做”到“不敢做”再到“不能做”,将环保观念落在实处,全面提高社会全员的环保意识;四是有关部门要密切合作,从学校、家庭和社会三方面加大垃圾分类的实践活动,引导居民志愿者做垃圾分类的带头人和监督者,不断提高市民素质,提升城市文明程度。
■全国政协委员,黑龙江省政协原副主席,哈尔滨工业大学教授陶夏新:焚烧是城市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能源化主要途径
#p#分页标题#e#目前,垃圾处理多采用填埋和焚烧两种方式。填埋避免了对环境的直接污染,但只能解决短期问题。填埋的垃圾降解产生的液体和气体如果没有专门处理,泄漏或逸出也会对环境产生严重污染。
垃圾焚烧,减量化、无害化效果非常明显,残余颗粒还可用于筑路等建设工程。产生的热能可以用于生产生活,尤其适合冬季取暖耗费大量燃料的北方城市,亦可以发电。但我国垃圾焚烧量很少,有的大城市不到10%,主要是公众对焚烧垃圾产生二(口+恶)英的担心。
垃圾焚烧厂出售热和电能,又收取一定的垃圾处理费用,不用政府其他补贴,一般投资20亿到30亿元人民币的处理厂,用20到30年即可收回投资。目前垃圾焚烧发电厂的技术有国家标准,也有国际标准,是十分成熟的技术体系。控制二(口+恶)英污染,已不是技术难题。
2010年5月,我国有关部委联合发布《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指南》,对垃圾焚烧技术的适用性、垃圾焚烧厂建设技术要求及运行监管要求等作了详细规定,指出“对于土地资源紧张、生活垃圾热值满足要求的地区,可采用焚烧处理技术”。
据了解,城市垃圾焚烧厂运行迫切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有两个:一是焚灰收集、运送、处理要求很严格、费用高;二是垃圾焚烧发电上网电价高,一些热值低的垃圾焚烧需要加煤助燃,引起电价计算的争执。建议国家有关部门认真研究,提出妥善解决方案。
为更好地取得公众的理解和支持,建议对城市垃圾焚烧厂的排放进行实时监测,数据公开。
■全国政协委员,陕西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梁平:破解生活垃圾焚烧处理难题
垃圾焚烧主要采取炉排炉、流化床、回转炉等技术。其优点是占地少,处理效率高,减量效果好,还能产生热、电等资源。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产生二噁英等有害气体及飞灰、灰渣、渗滤液等污染物,必须严格治理。随着公众环保意识的提高,很多城市项目选址“邻避”效应越来越严重,只能搁置。二是垃圾处理管理体制滞后,存在九龙治水现象。三是为推广无害化处理,各地政府普遍给予项目垃圾处理服务费作为补贴。一些企业“低价”取得项目建设运营权后,又通过停工等不当途径要求增加补贴,或采取削减环保投入等方式压缩成本,难以保证项目安全可靠性及环保水平。为此,建议:
一、垃圾处理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应将其作为市政管理的延伸和补充。处理要坚持减量无害化、费用社会可以承受的原则,与其存之于有形,不如消之于无形。
二、妥善解决好焚烧等垃圾处理项目的选址问题。一是提前科学规划,在城市建设中预留垃圾处理项目空间,合理安排周边土地用途,保证安全警戒距离,从根本上杜绝项目“与民争地”。二是加强对垃圾处理项目污染物排放的监控,加大违法排污的惩处力度,增强群众信心。三是政府和社会各方要加大科普知识宣传,消除盲目恐慌心理。四是引导媒体客观公正报导,防止对垃圾处理的“妖魔化”宣传。
三、加大对垃圾焚烧处理技术创新的支持。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加大对垃圾处理创新技术研发的支持力度,专项攻关,建设一批关键技术应用示范工程。
四、高度关注农村薄膜、地膜等塑料垃圾的处理问题,开展专项治理。
■全国政协委员,四川省副省长杨兴平:调整垃圾焚烧补贴政策
根据规划,到2020年,全国垃圾焚烧将占生活垃圾处理总量的50%,巨额的垃圾焚烧发电补贴将进一步加剧可再生资源补贴缺口。为避免错补多补继续存在,调整垃圾焚烧发电补贴政策应及早纳入议事日程。为此,建议:
一、国家发改委会同国家能源局、财政部等部门,组织专项研究,确定全国生活垃圾中生物源废弃物燃料对焚烧处理产出电量的平均贡献水平,重新核定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的标准和方法,避免大量错补非可再生能源的情况继续存在,使有限的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发挥更有针对性的激励作用。可借鉴英国政府经验,采用设定比例缺省值,或通过焚烧烟气碳同位素分析来推算生物源和化石源废弃物各自的发电贡献比例,从而形成更精确的电价补贴计量标准,避免错补和财政浪费。
#p#分页标题#e#二、根据国家推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相关要求,逐渐减少或取消对混合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电价补贴。当前对混合垃圾焚烧的补贴政策,不利于形成对垃圾强制分类的有效激励,增大强制分类工作推进的困难。
三、加大监管力度,严惩垃圾焚烧发电厂以垃圾焚烧发电为名行普通火力发电之实的骗补行为。
■全国政协委员,华夏董氏兄弟集团执行董事董配永:大力推进垃圾资源化利用
目前,我国每天产生的垃圾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可以再生的资源,属有价值的财富,将其资源化利用起来,对我们人均资源占有量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的国家来说,意义深远,作用巨大。
几年来,我们集团开展了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分类回收处理试点,成立了“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并取得成功经验。结合自身实践和体会,对垃圾资源化利用提出建议:
一、加大舆论宣传教育,形成广泛思想共识。使垃圾资源化利用成为国家战略、政府责任和全民行动。
二、强制源头分类,尽快形成资源化利用的产业化链条。各级政府要按照国家发改委、住建部联合发布的垃圾强制分类方案,尽快制定并落实好垃圾源头分类措施,提供必要服务设施,促进源头分类投放、收储、运输和加工转化,真正形成全民化参与、社会化服务、产业化经营、资源化利用的稳固链条。
三、调整政策资金投向,重点鼓励支持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我们要把用于填埋、焚烧上的政策和资金,调整一部分投放到资源化处理利用项目上,对重现蓝天白云必将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四、实行法律法规约束,促进垃圾资源化利用步入制度化、法制化、常态化管理轨道。在强制垃圾源头分类、资源化处理利用上,单独制定法律法规,依法治理。
五、落实领导岗位责任,把垃圾资源化利用作为考核任用干部的重要标准。把节约保护资源、搞好垃圾资源化利用、建设生态文明,作为干部考核任用的工作导向、评价标准和重要依据。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地球物理与信息工程学院教授王尚旭:谈辛庄村的垃圾分类与利用
辛庄是北京市昌平区一个普通村庄。在七名环保志愿者和该村村干部共同努力下,自2016年4月开始,该村实现了95%生活垃圾细分类、80%的循环利用。
一、环保工程实施过程
准备及宣传阶段:通过宣讲会、入户宣传、展板和发放宣传资料、垃圾分类手册等方式,重点宣讲为什么及如何进行垃圾分类。
正式实施及效果:村长发布行政命令:禁止村里所有市场提供塑料袋和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全村垃圾筒全部撤消。村民采用两桶两箱分类方法:一桶厨余垃圾,一桶不可回收垃圾;一箱可回收垃圾,一箱有毒有害垃圾。环卫工人分早晚两次定时上门收取,并进行二次细分类,共分36类。跟车及持续宣传、指导:在实施垃圾分类的最初一个月内,由村干部和环保志愿者定期跟随环卫车向村民进一步宣传垃圾分类并进行分类方法指导。辛庄村生活垃圾减量率达到80%,并实现了有毒垃圾与无毒垃圾分离和干湿垃圾分离,有利于后续垃圾无害化处理。辛庄村清除了所有垃圾筒,大幅度改善了乡村环境。
二、推广价值和建议
费用估算:以一个2178人的村庄为例,垃圾分类前期投入约40万元,包括宣传、设备购置、场地、人员工资等。据报告分析,现在每吨生活垃圾“收集-运输-转运-焚烧-填埋”全过程需要社会成本约2253元/吨,北京市2015年垃圾清运总量为790万吨,如果全部以焚烧方式处理,总计需要费用178亿元。
尽管现在围绕垃圾处理问题存在各种不同观点,但没有人反对垃圾分类和再利用。争论的焦点在于能否在我国有效实施垃圾分类。辛庄村的实验说明,我国居民愿意并能够有效实行垃圾分类,在我国推广垃圾分类并不难、成本也不高。而且垃圾分类是劳动密集型产业,可以促进社会就业。垃圾治理,需要形成政府、市场、社会三方良性互动,才有可能达到“善治”目标。
■全国政协委员,绍兴文理学院副院长杜时贵:推广浙江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经验
2003年,浙江省把农村垃圾整治纳入“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作五大项目之一,经过10多年的探索实践,初步形成了农村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处理的基本制度和有效办法,值得在全国推广和实践。
#p#分页标题#e#主要做法:一是营造氛围。通过宣传群众、发动群众和组织群众,全方位宣传垃圾处理的必要性。二是加强指导。按照“户分类、村收集”的总体思路,把农村垃圾分为会烂的和不会烂的。三是加强管理。建立源头追溯制度,对每只垃圾袋进行三级编码,使垃圾能够“见袋知主”,监督农户的分类行为。四是因地制宜。在平原发达和交通便利的地区实行“就地分拣、综合利用、无害化处理”;丘陵山区、海岛渔区的村庄实行“户分、村收、就地处置”;城镇郊区的村庄,按照城乡一体化的要求开展农村垃圾收集处理。五是市场运作。农村垃圾末端处理形成了4种模式:微生物发酵设备处理模式、清洁焚烧设备处理模式、昆虫农场模式和太阳能堆肥模式。建议:
一、研究出台相关政策文件。加大对农村垃圾治理分类工作的财政投入,出台对资源回收利用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加强对农村垃圾处理技术创新和研发,引导社会力量创新农村垃圾处理技术。
二、完善处理设施和制度建设。鼓励将可回收垃圾分拣后卖给废物收购站。加强配套设施建设,实现垃圾资源化利用和减量化处置。加快村庄日常保洁和垃圾清运制度建设,集中配置必备的环卫设备设施,实现村庄保洁可持续性。
三、完善农村垃圾分类处理政策措施。加强对垃圾处理设施的运行监管,逐步将初步进入市场化的垃圾处理企业从成长期导入到成熟期,扶持垃圾处理企业市场化产业化发展。
■全国政协委员,攀枝花钢铁有限责任公司钢铁研究院钒钛冶金研究所所长孙朝晖:加强生活垃圾管理立法
我国当前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制度建设明显滞后,尚无一部专门系统的法律规范,相关内容零散分布于一些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之中,难以满足城市制度化、精细化管理的需要。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法律法规规定不细,操作性不强;内容不全,覆盖面不广;权威不足,震慑力较差。
为此,建议我国针对生活垃圾分类、分时收集、无害处置、资源化利用等全过程,尽快出台一部专门法律,进一步强化法律法规权威。重点解决4个主要问题:
一、完善生活垃圾定义和分类,实现城乡全域覆盖,细化强制、分时、分类收集、无害化处置、资源化利用全过程工作制度,解决概念模糊和范围不清的问题。
二、进一步明确监管体系中相关责任主体的法定职责,推进各司其职和联动治理,解决管理交叉和责任盲点的问题。
三、完善生活垃圾处置收费的主体、缴费对象等相关内容,解决管理收费难的问题。
四、完善、强化生活垃圾管理执法权限和大幅提高处罚标准,细化执法程序,解决处罚强制力弱的问题。
■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教授,固体废物处理与环境安全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副主任刘建国:推行垃圾分类 水渐到渠渐成
垃圾分类成为近期全社会热议的公共话题。下面就我国推行垃圾分类谈几点认识。
一、垃圾分类与垃圾处理的关系。垃圾分类是垃圾处理发展到成熟阶段、高级阶段的必然结果和内在要求。目前,多数城市已经建成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现代化垃圾处理设施,为推行垃圾分类提供了硬件保障。一个地方具备了现代化垃圾处理设施,才可能取得实质性垃圾分类成效。
二、垃圾分类与垃圾焚烧的关系。垃圾分类与垃圾焚烧之间是相辅相成的关系。垃圾焚烧因其无害化彻底、减量化明显、能源回收效率高,是现代化垃圾处理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垃圾分类不可能替代焚烧,但是可以提高焚烧系统资源能源回收效率和二次污染控制水平,做到少烧、好烧。
三、垃圾分类与减量回收的关系。垃圾分类不等于减量回收,但有助于减量回收。分类可以倒逼前端法律、法规、制度、规范的逐步完善,同时可以引导居民养成绿色生活绿色消费的习惯,在生产、消费和生活环节减少垃圾的产生,即促进“产生前减量”。但是,分类本身并不直接消灭和利用垃圾,只有分出的产物得到“妥善利用”才能算是减量回收。所谓“妥善利用”,就是要做到:质量合格,环保达标,成本可控。
四、垃圾分类的进度与成效问题。垃圾分类实质上是一项社会治理工作。垃圾分类的整体成效在短期之内不可能很高,成效提高的进度也不可能太快,成效高低与进度快慢主要取决于我国社会治理的法治化水平和全民参与的普遍程度。我国推行垃圾分类要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
■ 全国人大代表,国家海洋局总工程师吕彩霞:关注海洋垃圾危害与治理
#p#分页标题#e#2014年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将海洋垃圾列为全球十大紧迫环境问题之一。海洋垃圾对捕捞、航运和沿海旅游发展产生了严重负面影响,威胁着人类身体健康。同时对海洋生物造成了巨大危害。
从2007年开始,我国就启动了海洋垃圾污染的监测和评估工作,在沿海50余个示范区域开展了漂浮物垃圾、海滩垃圾和海底垃圾的监测。监测数据显示,海洋垃圾约80%来源于陆地,20%来源于海上活动。
目前,我国城镇生活垃圾在以每年8%的速度增长。特别是一些新兴产业的快速发展,带来垃圾数量爆炸式增长。
当前,我国尚未建立起系统的海上垃圾包括船只回收体系和全方位陆源排海垃圾的监测、管控与执法体系。为了根本扭转垃圾不断增加、污染不断加重的严峻形势,建议:
一、通过法律制度建设和政策引导,在源头上控制垃圾产生,树立社会经济绿色发展理念,推行绿色包装,减少或逐步取缔轻薄塑料袋和吸管的使用。
二、推进垃圾分类收集处置,通过发电、堆肥等提高垃圾资源化利用率,变废为宝。全面提升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和水平。
三、关注农村、山区、海岛等偏远地区和海上作业船只、养殖户的垃圾收集与处理,避免这些区域的垃圾污染土地、湖泊、河流、海域。
四、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电视、网络、广告、动漫等新媒体加大宣传,从学生抓起,提倡绿色简约生活,减少塑料袋、塑料瓶、塑料吸管等的使用。
五、建立奖惩制度,完善执法体系,加大违法行为处罚力度,形成全社会关注环保、从我做起的良好风气。
■中国银泰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沈国军:利用技术进步减少物流垃圾生成与污染
近年来,我国物流业快速发展。在物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很多问题,其中较为突出的是对环境的污染。大量快递垃圾如得不到妥善处理,不仅造成资源浪费,更会加剧环境污染,且危害深远。
目前我国惯用的处理快递垃圾的方式方法,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快递垃圾回收因为回收成本远高于购买新包装成本,快递企业回收热情较低。二是现在多以焚烧、填埋方式处理快递垃圾,这些快递垃圾焚烧会产生大量污染物,填埋处理则需上百年才能降解,都将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为此,建议:
一、推广使用高效、环保的电子面单。传统面单一次需要三张纸,而电子面单只需一张纸就可以完成。目前,电子面单的技术已趋于成熟,建议大力推广使用。
二、推广使用无需封箱胶带的拉链式快递纸箱。目前已经研发出了免撕胶带、防摔且可循环的拉链式箱子。这个小小的技术创新,既解决了消费者收到包裹后的手撕难题,更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胶带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
三、推广使用100%可降解快递袋。目前市场上已经有了用PBAT改性树脂制成,没有塑化剂、阻燃剂等有害物质,在自然环境下几个月就可以100%降解的快递袋,建议大力推广使用。
四、推广使用新能源物流车,建设绿色物流园区。用新能源车逐步优化传统货车,将大大降低物流运输环节的碳排放量。
五、用平台思想推动环保产业链升级,降低绿色包装使用成本。目前已有全国性绿色包材交易平台,筛选出优质绿色包材供应商入驻。建议更多相关企业入驻平台,用平台思想推动环保产业链升级。
六、用政策、税收等各方面优惠,引导和鼓励企业和个人使用环保材料。
部委声音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陈政高:
垃圾处理关系城乡环境,是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按照分工,住建部主要负责城乡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处理工作。
多年来,垃圾处理工作有序推进,取得了积极进展。城市生活垃圾收集率提升;处理能力增强;焚烧处理比例逐渐提高;农村垃圾治理5年专项行动开展,已有四川、山东、江苏、上海、北京5省市通过验收,全国43%的村庄实现了生活垃圾集中收运。
但目前还存在的一些问题:一是生活垃圾还没有完全实现全收集。
二是垃圾分类工作没有取得突破。三是垃圾焚烧比例偏低。四是设施建设仍赶不上垃圾增长速度。五是建筑垃圾没有有效处理。六是“邻避”事件多发。七是处理水平有待提高。
下一步,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实现全收集全处理。尽快完善城乡垃圾收集运输系统,扩大收集覆盖面,形成与垃圾处理设施相衔接的垃圾收运网络。
#p#分页标题#e#二、大力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城市方面,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推广北京、成都等地企业化运作、前后端统筹的分类经验,指导46个重点城市、生态文明试验区、各地新城新区以及党政军机关、学校、医院率先开展分类工作。农村方面,在全国创建100个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
三、加快高标准清洁焚烧处理设施建设。据测算,“十三五”期间全国需新增28万吨/日处理能力,相当于新建280座1000吨/日的垃圾焚烧处理设施。2020年,力争将焚烧比例提高到50%左右。
四、推进建筑垃圾处理体系建设。建立规范的建筑垃圾产生申报制度,加快处理设施建设,推广特许经营模式,加强资源化利用。力争到2020年,基本建立建筑垃圾处理利用体系。
五、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全面治理。定期通报各地治理工作进展,组织第三方抽查和暗访,督促进度缓慢省份加快推进。到2020年,基本实现90%以上村庄生活垃圾能够集中收运。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张勇:
今天下午有十几位委员和专家就垃圾无害化处理,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并结合实际,从垃圾的丢弃、垃圾的收集、垃圾的运输以及到垃圾的处理,对近些年政府部门所做的工作,特别是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对于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分析,特别是对下一步如何进一步做好垃圾无害化处理,提出了很多好的意见和建议,我们都认真做了记录。
大家的意见和建议,涉及到法律、责任、体制机制、资金、政策、技术,教育、监管等多方面。涉及面广,涵盖内容多,也说明了这项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做好垃圾无害化处理,是当前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也是需要政府、企业和居民共同努力才能做好的一项系统工程。
我们要坚持问题导向,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深入分析研究,找出解决办法,特别是通过总结、推广地方好的实践经验,把盆景进一步变成风景,发挥发改委综合协调优势,在政策完善、技术创新、体制改革等方面,会同相关部门加大工作力度,把垃圾处理这个重大问题真正解决好。
我们在“十二五”期间做了规划,“十三五”也出台了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现在的关键是,怎么能够把规划提出来的目标、任务落实到位。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认真吸收委员和专家的意见建议,主动作为,积极努力做好垃圾无害化处理的工作。
■环境保护部副部长赵英民:
近年来,环保部结合职责分工,认真落实固废法,积极推进包括垃圾在内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推进城市生活垃圾污染防治工作。二是大力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三是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工作。四是强化危险废物管理,加大对违法行为打击力度。
针对当前垃圾无害化领域当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处置。环保部将积极配合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在开展废弃含汞荧光灯、含汞温度计等家庭源有害垃圾分类回收的同时,稳步推进废药品、废杀虫剂、废油漆、废消毒剂、废血压计、废电池等有害垃圾的单独收运。另外,督促地方政府加快建设危险废物的集中处置设施,建立健全非工业园有害垃圾收运和处理系统,确保分类后的有害垃圾得到安全处置。
二、深入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按照“十三五”规划,到2020年,我们要完成13万个建制村的环境综合整治。重点做好饮用水水源地、城乡结合部、环境敏感区、江河沿线等地区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解决“脏乱差”问题。
三、严格环境监管。我们把垃圾焚烧厂作为重点监控的污染源,要求在今年年底取得明显成效,到2020年全部实现持续稳定达标。另外,强化执法,实施联合惩戒,督促垃圾处理企业,建立健全污染物日常监测制度,自主公开监测信息,还要结合中央深化改革的要求,全面建立排污许可制,落实企业责任。另外,针对当前垃圾焚烧企业建设过程中“邻避”效应频发的情况,制定发布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环境社会风险防范和化解的工作指南。
四、加大科普宣传。主要是宣传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处置的进展和成效,开展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的活动,消除公众对垃圾处理的疑虑。加强舆论引导,特别是普及焚烧工艺、污染治理、环境监测等知识,使公众对普遍关心的二噁英、垃圾渗滤液、恶臭等环境问题有科学、正确、理性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