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网讯 昨天下午,记者从市卫健委获悉:截至目前,全市基本药物制度覆盖全部常住人口。2018年,全市各级医疗机构通过省药品采购平台共采购基本药物15.98亿元(2963个品规),配送总金额14.41亿元,配送比90.2%,全部实行零差率销售。
基本药物是指可以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2009年启动新一轮医改后,我市按照国家、省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总体部署,围绕“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突出便民惠民导向,从根本上改变了“以药养医”机制,促进了临床合理用药,调动了基层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受到广大群众的普遍欢迎。
为进一步落实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去年我市进一步优化了基本药物补助资金分配方法,全年共分配基本药物补助资金1.139亿元(其中中央财政1636万元、省财政9754万元)。同时,按照“六个统一”(统一组织机构、统一招标平台、统一规范操作、统一网上采购、统一药物配送、统一零差价销售)的要求,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等各个环节的监管,做到制度执行不走样。
在国家新版基药目录公布前,我市执行国家基本药物520种、省增补基本药物219种。新公布的国家基药目录通用名共685种,涉及不同剂型、规格的厂家产品有9000多条。原省增补的219种基药只有15种进入国家新版基药目录,落选204种。根据省药品采购平台提供的信息,我市各级医疗机构配备的基药大多是省增补基药,这一变化对我市各级医疗机构药品采购目录中的基本药物配置种类将带来较大影响。
我市还对医院基本药物配置种类进行及时调整,优先选择基本药物、低价药和通过质量与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符合临床路径、纳入重大疾病保障、重大新药创制专项、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的药品。兼顾妇女、老年和儿童等特殊人群的用药需要,并对儿童适宜品种、剂型规格的配备,适当放宽限制。
记者冯启榕 实习生王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