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川江都市报记者从泸州市住建局了解到,为进一步明确用工主体责任,切实保障广大农民工利益,泸州市住建局制定了《泸州市建筑施工领域用工实名制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确保农民工能够按时足额获得劳动报酬。
《办法》规定,以建筑施工企业或建设项目为单位,将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作为项目办理安全监督备案的必要条件。保证金根据合同造价,按比例或一次性缴纳,并推行多种形式缴纳,财政、银行和设备担保机构等对农民工工资进行担保。
实施用工实名制管理,建立工资专用账户,联合银行开发实名制管理系统,具备务工人员信息采集、查询、考勤、不良信息记录等管理功能,将数据信息作为现场管理和建筑市场监管的重要依据。
截至目前,建设银行、商业银行、农商银行等10余家银行机构参与用工实名制管理工作,全市已有74个项目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和安装考勤设备,涉及在泸务工人员4900余人。
同时,还将元旦、春节等纳入重点检查时间节点,联合人社部门、总工会、群工局对拖欠工资开展专项检查。截至目前,清理并督促处置欠薪项目26个,涉及工资约1.25亿元,涉及农民工5548人。
此外,对存在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企业记入不良行为名册,将扣减企业诚信分值,并把相关情况抄告工商、银行等部门。在2018年诚信“红黑榜”名单中,已将智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帮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扣除企业信用分6分,处罚有效期为1年。
孙朝玉 川江都市报记者 曾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