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产品被指疑致女童心肌损伤”陷入舆论漩涡的无限极,近日在销售领域也遭遇突变,电商平台纷纷下架无限极相关产品。
1月19日上午,抖音方面相关人士向澎湃新闻表示,平台一直对此类内容进行打压,此类内容都没有推荐。目前已经收到举报,将无限极相关内容列为严控对象。
律师丁金坤认为,该类视频或违反《广告法》规定,抖音平台应当下架此类视频。
1月18日晚,澎湃新闻在抖音平台以“无限极增健口服液”检索,发现数十位用户上传服用该口服液的视频,其中有些系给儿童、婴幼儿服用无限极产品的画面。
这些视频的发布时间为2018年初到2019年初。
澎湃新闻发现,视频发布者疑为无限极产品的销售人员,他们曾上传过其他“无限极”产品的宣传视频以及在门店中搬运无限极产品的视频。
在这些视频中,有疑似家长的人员同时给儿童服用喝四支无限极相关口服液产品。视频显示,有儿童含四只吸管,同时喝掉四瓶无限极相关口服液的画面,配文称,“昨晚到现在一盒增健下肚了”、“不打针不吃药!就喝增健”、“早起出被窝第一件事,增健+儿童,宝宝健康聪明!”
这款名为“增健”的无限极口服液,其产品标明用量为每次一支,每日2-3次。此外,还有疑似家长人员给儿童喝“无限极常欣卫口服液”的视频,配文为“边推拿边喝增健,常欣卫健脾和胃,提高免疫力”。
澎湃新闻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保健品备案信息查询发现,该款“无限极常欣卫口服液”标明不适宜少年儿童食用。
律师丁金坤就此向澎湃新闻表示,根据《广告法》第四十条规定,在针对未成年人的大众传播媒介上不得发布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酒类、美容广告,以及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游戏广告。针对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广告,不得含有劝诱其要求家长购买广告商品或者服务;可能引发其模仿不安全行为。
丁金坤认为,如果视频是经销商安排家长拍摄传播(包括经销商即是家长)均违反《广告法》第四十条规定;如果属于家长个人行为,非广告主体,是自娱自乐的,给孩子服用不适宜少年儿童食用的保健品,家长是监护失职。抖音存在大量儿童用户,播放此类视频是违背善良风俗,建议抖音平台下架相关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