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月25日电(韩家慧)记者从民政部25日举行的2019年第一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过去十年的数据显示,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遗弃儿童现象大幅减少,家庭送养意愿降低,收养登记总体呈下降趋势。
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司长王金华介绍,收养已经成为孤弃儿童养育安置的重要途径。近年来,民政部先后对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社会散居孤儿、长期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打拐解救儿童收养进行了规范,畅通其收养渠道,为这些儿童经由收养回归家庭提供了政策保障。
全国共有孤儿34.3万人国内收养优先
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副司长倪春霞说,目前,全国共有孤儿34.3万人,其中社会散居孤儿27.5万,占总数的80.2%;儿童福利机构内集中养育孤儿6.8万人,占总数的19.8%。全国共有儿童福利机构1217家,与2008年的不足300家相比,是当时的4倍多。其中按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儿童福利机构544家,设有儿童部的社会福利机构673家,机构的总床位数已经超过10万张,总体上已经能够满足集中养育孤儿的基本需求。有些地方已经在探索将儿童福利机构服务向社会散居孤儿以及残疾孤儿拓展。
据统计,2014年至2018年5年间,全国共办理收养登记97819例。其中,中国公民收养85581例,占全部收养登记的87.5%;外国人收养12238例,占全部收养登记的12.5%,其中外国人收养残疾儿童11468名,占涉外收养的95%,其他5%多为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国内无法实现收养需求的儿童。
王金华说:“这说明我国坚持了国内收养优先,涉外收养作为国内收养的有益补充,在帮助难以实现国内收养的儿童经由收养回归家庭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王金华介绍,国内收养出现一个新的值得关注的发展态势,越来越多的国内家庭开始收养轻度残疾儿童或病愈康复的孤弃儿童。过去由于传统习惯,国内很多家庭只收养健康、低龄的儿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国内很多家庭的观念也在变化,我们希望更多的孤弃儿童特别是福利院的康复手术之后的病残儿童能够尽早回归家庭。
近10年来的数据显示,收养登记总体呈下降趋势。2009年全国办理收养登记44260例,2018年全国办理收养登记15143例,仅占2009年办理收养登记量的34%。王金华表示,这也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即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全面二胎政策的出台、社会保障水平的提高,遗弃儿童现象越来越少,家庭送养意愿降低。
倪春霞说,目前,孤儿保障工作呈现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失去父母和查找不到父母的孤儿数量日趋减少,从2012年的57万人下降至2018年的34.3万人,下降了近40%。遗弃儿童的现象大幅减少,这也是我国社会文明进步的一个重要体现。二是残疾儿童比例不断提高,目前儿童福利机构养育的被遗弃儿童主体已经转变为重病重残儿童,比例达被遗弃儿童总数的98%。三是孤儿保障的内容从原来的保障基本生活逐步向保障医疗、教育、康复等综合保障拓展,逐步实现“养、治、教、康”一体化。
针对“收养难”的问题,倪春霞表示,民政部正在研究一些针对性的措施,比如现在虽然说福利机构里面以重病重残的孩子为主,但是确实也有一些轻度残疾或者说已经病愈的孩子,因为收养人的信息和被收养儿童的信息不够对称,导致这些孩子还没有及时被国内家庭收养,民政部正在研究建立全国收养信息对接平台,在保护隐私的前提下,将可送养儿童的基本信息向有收养意愿的家庭公开,打破地域界限,实现拟收养人和可送养儿童之间的信息有效对接,让更多的儿童回归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