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健康医药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称《细则》)近日已出台,我市将对生物制药、化学药、现代中药、 医疗器械、生物健康制品、基因检测、智慧健康特色产业、 健康医药产业公共服务支撑平台等领域进行扶持,力争2022 年建成国内重要的健康医药产业集聚区和互联网与健康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
据悉,该资金采用无偿资助(补贴、奖励、贷款贴息)和有偿资助(股权投资)等方式进行扶持。扶持政策的扶持范围和标准共13大项,包括“优质项目落地补贴” “固定资产投资补贴” “过渡性用房补贴” 等。
按《细则》要求,优质项目落地补贴符合三个条件之一,可按项目实缴注册资金的10%给予最高 1000 万元扶持。分别是:以入选院士或入选国家、省重点人才计划的高层次人才为核心成员,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市场前景的项目;博士及以上高层次人才和团队带成果在中山市实现产业化的项目,项目获得社会化风险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且实缴注册资金 1000 万元及以上;参加国家创新创业大赛获广东省三等奖及以上、或者进入行业全国总决赛,并在中山实施产业化的创业项目。此外,项目核心设备购置补贴,按不超过仪器设备购置发票金额50%比例给予补贴,每个项目最高补贴1000万元。项目核心设备租用补贴,可采用政府委托国资企业购买、落户企业分期租用(一定期限后移交),或企业租赁设备后由政府采用事后补贴等方式给予支持,每个项目最高补贴500万元。针对健康医药产业特点,还设置了“新药和医疗器械产业化补贴”、“一致性评价补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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