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1月30日电 (黄钰钦)中国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副局长王志广30日表示,当前非法集资犯罪涉及领域广泛,网络借贷、投资理财、私募股权、养老服务等新兴领域成为“重灾区”。
资料图:广东警方“利剑行动”摧毁多个新型非法集资网络传销犯罪团伙。 中新社记者 陈骥旻 摄
当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称《意见》)印发施行。王志广在回应当前非法集资犯罪的发案形势时作上述表示。
王志广介绍说,当前非法集资犯罪形势严峻,案件高发多发,涉案金额攀升,涉及范围广,严重侵害群众财产权益,扰乱经济金融秩序。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大要案件多发。2018年,全国公安机关共立非法集资案件1万余起、同比上升22%;涉案金额约3千亿元(人民币,下同)、同比上升115%,波及全国各个省区市。重大案件多发,2018年,平均案值达2800余万元、同比上升76%。一些案件涉案金额上十亿元甚至上百亿元,不法分子将非法集资款用于还本付息、支付运营费用等,造成民众巨大损失无法挽回。
二是涉及领域广泛。从发案领域看,商品营销、房产投资、教育培训等传统领域仍时有案件发生,但网络借贷、投资理财、私募股权、养老服务等新兴领域已成为“重灾区”。随着互联网技术快速发展,不法分子利用高效便捷的现代通信技术和金融工具,发展人员和聚拢资金,发展速度更快、社会危害更大。
三是手法变异、欺骗性强。为攫取暴利,不法分子花样翻新、手段升级,有的在闹市区租用高档写字楼、包装成实力雄厚的正规、连锁企业,实为骗人“陷阱”;有的歪曲“金融创新”等新理论,冒充“网络借贷”等新业态,混淆视听;有的伙同不法公司编造项目标的、用虚假软件虚构资金往来,诱骗群众上当;有的在社区、商超搞贴身营销,瞄准老年群众大打“亲情牌”。
“实际上,无论不法分子采取什么名目、手法,其实质都是‘拆东墙补西墙’‘借新还旧’。”王志广提醒广大民众抵制诱惑,远离集资,保护好自己的‘钱袋子’。(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