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委出台中小学APP、互联网群组、公众账号管理通知
本报讯(记者牛伟坤)还在微信群内晒娃?市教委出“禁令”了。北京市教委昨天下发《关于加强中小学APP、互联网群组、公众账号管理的通知》,其中明确规定:互联网群组内不得发布学生成绩、排名,不批评或表扬学生,制造焦虑;不得发布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广告、求助、募捐、拼课等信息;要尊重学生隐私,不攀比家庭背景、不晒娃,不刷屏问候、点赞,不得发红包。
3月1日前,本市将对中小学使用的APP、微信群、QQ群等互联网群组和微信公众号、微博账号等互联网公众账号进行全面排查整改。发现包含色情暴力、网络游戏、商业广告等内容及链接,利用抄作业、搞题海、公布成绩排名等应试教育手段增加学生课业负担,传播违法违规信息及其他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问题的,要立即停用、卸载APP、退订业务、解散群组、取消关注或注销公众账号,涉嫌违法违规的要报告网络信息管理和公安部门查处。
市教委表示,中小学群组应该主要用于教育教学信息交流。群组建立者、管理者应当履行管理责任,依据法律法规、用户协议和平台公约,制定信息交流规则,规范群组网络行为和信息发布。要按照群组性质类别、成员规模、活跃程度等分类管理。其中,家校群由班主任或年级组长管理,要引导家长树立正确教育观和成才观,学习交流科学有效的家庭教育方法;师生群由任课教师或社团教师管理,要充分体现为人师表,积极引导学生健康成长;家长群由家长委员会管理,要引导家长积极参与家校合作;学生群由学生负责人管理,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传播正能量;工作群由工作负责人管理,不得发布与工作无关内容。另外,临时设立的群组,在任务完成后由建立者及时解散。
除了互联网群组之外,市教委也对中小学APP、公众账号的管理提出了要求。其中,进入校园的APP要有效服务教育教学,严控数量,防止增加学生课业负担。凡未通过备案审查的APP一律禁止在校园内使用,也不得在校外组织或要求、推荐学生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校宣传、推荐和推销APP。进入校园的APP不得“超标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不得向学生收费,不得组织考试、竞赛、排名。要保障信息安全,防止泄露学生隐私。
中小学和区属教育机构公众账号,须经区教委备案审核后方可使用。市教委要求,要加强对公众账号信息内容审核,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内容,加强对留言、跟帖、评论等互动环节的实时管理。不鼓励学校、教师向学生、家长推荐校外公众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