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实控人违规占用资金未披露,1月13日,淄博华绵制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绵制衣)及3名相关责任人遭股转系统自律监管。
监管公告显示,经查明,2017 年 5 月 17 日、8 月 16 日,华绵制衣实际控制人高延民、高菲控制的公司占用公司资金 2000 万元。6 月 6 日,华绵制衣控股股东淄博市博山颜光经贸有限公司占用公司资金 160 万元。时任华绵制衣财务负责人刘优对以上资金占用进行了审批。华绵制衣未及时披露上述行为。
华绵制衣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 1.4 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以下简 称《信息披露细则》)第四十六条的规定。
高延民、高菲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业务规 则》第 1.5 条的规定。
刘优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业务规则》第 1.4 条的规定。
根据《业务规则》第 6.1 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决定对华绵制衣、高延民、高菲、刘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