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允许非婚生子女随母报户口,非新规且审核严格)
2月13日,一则“北京已经允许非婚生子女随母报户口”的微博信息引发网络关注。新京报记者了解到,该政策2016年就已出台,目前北京非婚生子女,可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记者注意到,北京市对于非婚生子女落户有着严格的条件。根据《关于解决本市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实施意见》,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原则,向父或者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经审核后登记户口。
网友爆料北京允许非婚生子女随母报户口。
非婚生子女落户已放开
2月13日,一则“北京已经允许非婚生子女随母报户口”的微博信息引发网络关注。配有图片的这条微博,显示位置在海淀区派出所户籍科,关于“办理新生儿户口须知”,其中第七条显示,“非婚生子女现只能随母报户口,还需提交亲子鉴定。”
13日下午,记者以市民身份前往海淀区海淀镇派出所户籍科,民警表示,该所没有见过这张“办理新生儿户口须知”,“这应该是多年以前张贴的政策,从2016年开始北京已经放开,非婚生子女随父或者随母都可以办理户口。”
此外,新京报记者以市民身份联系了北京市海淀区、丰台区、东城区、昌平区共计8家派出所,工作人员均表示北京非婚生子女可以办理户口,但需要携带在北京市正规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报告,确定亲子关系后,办理落户。
“非婚生子女随母报户口,需前往户籍所在派出所提交亲子鉴定报告和母亲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材料,材料审核通过后可以办理。”丰台区太平桥派出所的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网友微博配发的“办理新生儿户口须知”,其中第七条显示“非婚生子女现只能随母报户口,还需提交亲子鉴定”。
不强制缴纳社会抚养金
新京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非婚生子女随母上户口不需要缴纳社会抚养金。东城区东四派出所工作人员表示,派出所只负责审核亲子鉴定和上户口的相关材料,社会抚养金等相关缴款则由街道办负责。
“社会抚养金的缴纳是自愿行为,不具有强制效应,”东城区东四街道办表示,“如果派出所上户口时明确要求你提供社会抚养金缴款证明,我们可以帮你办理,但是近两三年来还没有人来我们这缴纳过(社会抚养金)。”
关于亲子鉴定,东城区北新桥派出所工作人员称,非婚生子女随母亲上户口需要提前带上一寸白底照做亲子鉴定,确认为亲子关系后,向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提交户口簿、房产证、身份证等材料,经审批通过后即可为子女上户口。“如果到了适婚年龄的单身妈妈,还需要前往婚姻登记处打一份证明自己一直未结婚的证明。”
该工作人员表示,亲子鉴定费用在2000元至4000元,此外不需要再缴纳其他费用。10天左右亲子鉴定出结果后,可向派出所提交材料,材料审批周期一般在一个月左右。
13日下午,记者以市民身份电话联系北京信诺司法鉴定所,工作人员表示,需要做亲子鉴定的家庭需带齐有效身份证件,在鉴定机构填写司法委托手续,录指纹、拍照、签字后,由鉴定机构工作人员为当事人采集血痕检材。五个工作日后,鉴定机构出具亲子鉴定意见书。拿亲子鉴定意见书为孩子办理落户。费用为3000元。
亲子鉴定意见书(样本)。
讲述
单亲母亲:登记约10天后户口就办下来了
现年43岁的韦珊(化名)户籍在北京市朝阳区,她经历过一段失败的感情,对方不愿意同她结婚,纠缠多年后,她在37岁怀上第一个宝宝。医生告诉韦珊,因为年纪大,如果打掉这一个,这辈子可能就怀不上了。经过考虑韦珊选择留下这个孩子。
#p#分页标题#e#2016年,孩子已经快3岁了,但依然是个“黑户”。在中国当时的计生政策下,生孩子必须持有准生证(计划生育服务证),而获得准生证的一个前提是有结婚证。因此,非婚生育不符合国家计生规定,属于违规生育。超出国家规定生育子女的,应当缴纳社会抚养费。
韦珊说,她曾准备好了缴纳罚款,但被告知需要缴纳6倍罚款即24万元时,她放弃了,“实在不行就这么拖下去,以后上私立学校。”
2016年1月14日,国务院印发《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其中明确了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可以申请办理落户,并需要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当时消息刚出来,很多朋友就转给我,第二天我就赶到呼家楼派出所询问。”韦珊说,自己应该是呼家楼派出所第一个成功办理非婚生子女落户的。“当时去派出所,对方也没遇到过,不知道怎么处理,就说他们向上级申报,再通知。”
一段时间后,派出所再次打来电话,让她和孩子父母一起去做亲子鉴定,并带好身份证户口簿等各类证件,前往派出所登记办理,约10天后,孩子的户口终于办下来了。
韦珊表示,她是幸运的,如今孩子已经6岁,新户口还一直没有用过,再过一年,孩子就可以上北京的小学了。
背景
解决非婚生子女落户 北京出台实施意见
新京报记者查询中国政府网发现,2016年1月14日,国务院印发《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简称意见)中,明确了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未办理收养手续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等八类无户口人员依法登记户口的具体政策。
意见显示,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意见还明确,我国公民与外国人、无国籍人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我国公民与外国人、无国籍人在国内非婚生育、未取得其他国家国籍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具有我国国籍的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的非婚生育说明、我国公民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此外记者还注意到,2016年8月27日,北京市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解决本市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实施意见》(简称北京市意见),明确对于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本市户籍人员(驻京办户口、博士后户口、学生集体户口等除外,下同),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原则,向父亲或者母亲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经审核后登记户口。
北京市意见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如鉴定证明存在疑义且无法核实,应优先采信在市司法局备案、具有法医物证鉴定资质的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申请随母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如所持《出生医学证明》登记内容存在疑义且无法核实,应按本市户籍管理相关政策规定办理。
北京市政府办公厅于2016年8月发布意见,明确非婚生子女可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