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25日 星期二
《2018年版云南省医保药品目录》公布 新增补医保药品310个
昨日,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公布了2018年版云南省医保药品目录调整情况。整个医保药品目录调整过程经过三个阶段、六轮专家咨询、遴选,按国家要求评审出我省2018年医保药品增补品种310个,加上2017年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最终形成《2018年版云南省医保药品目录》。 31个抗癌药 纳入云南医保支付 《2018年版云南省医保药品目录》在2017年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和2010年版云南省医保药品目录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进行了增补。 通过调整,结构得到优化。目录突出常见病、慢性病以及重大疾病等方面的用药需求,注重儿童等特殊人群用药。此轮目录调整中有一个肿瘤药“伊马替尼”(即电影《药神》中抗癌药品)已经纳入医保乙类药品,另外还有31个抗癌药品通过谈判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据悉,国家人社部和国家医保局分别于2017年、2018年分两批公布了36个谈判药和17个抗癌药目录及医保支付标准。我省及时落实国家惠民政策,36种谈判药(含14种抗癌药)、17种抗癌药品分别于2017年9月1日和2018年11月30日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并执行国家统一谈判降低的价格,谈判药品的仿制药医保支付标准不超过国家规定的支付标准。参保患者使用谈判药品时门诊、住院均可按规定报销。2018年国家对前期谈判药品再次谈判降价,我省也及时落实,分别于8月31日和9月29日分两批实施降价,医保基金支付和患者个人负担也相应降低。 随着这项政策的落实,真正实现了抗癌药品既降价又报销,群众得实惠、保障有实效。据不完全统计,我省有3万-4万参保患者获益,部分抗癌药(例如治疗乳腺癌的药品赫赛汀),患者自付降低了80%。 三类药品 设置两年过渡期继续使用 目录主要供云南省参保患者使用,目录范围内药品享受规定的医保基金报销。全省统一执行,各统筹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支付药品费用,不得以任何名义调整或另行制定药品目录,不得对《药品目录》内的药品商品名进行限制以及扩大支付范围。 《2018年版云南省医保药品目录》从2018年11月1日起执行。为了确保相关药品医保待遇政策的稳定性,保证临床用药的延续性,同时设定了新旧目录的并行过渡期,并对三类药品设置两年过渡期继续使用。1.原来2010年版医保药品目录并行使用6个月,从2019年4月30日后停止使用。2.根据《关于执行云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8年版)有关问题的通知》(云人社发〔2018〕48号),对未进入新版药品目录的三类药品设置两年过渡期继续使用:一是2016年云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用药支付范围;二是2016年我省增补进入医保支付范围的省内名优药品(云人社发〔2016〕148号)、云人社发〔2016〕343号);三是按照国家2009年版医保药品目录要求纳入医保报销的复合药。 本报记者 赵维
31个抗癌药纳入医保支付
新华社发 徐骏 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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