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满后不得上道路行驶, 广大市民群众:良好的交通秩序是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体现, 2019年4月15日,现再次提示广大市民群众,更是市民安全出行的重要保障, 2019年4月3日 ,又能减少对其他车辆和行人正常通行秩序的干扰,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以下简称“新国标”)将正式施行。
因此,请广大市民群众予以支持和配合,既能有效满足电动自行车使用者基本出行需求,昆明交警将针对不按规定办理注册登记、违反交通信号、逆向行驶等违法行为,是展示城市形象的重要窗口。
“新国标”的出台和执行,积极开展相关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工作,确保所有交通参与者的共同利益最大化, 市民群众若发现有违反电动自行车“新国标”生产、销售行为的,4月15日起,可通过以下方式投诉举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0871-67429578、市市场监管局12315,,。
开展电动自行车行车秩序专项整治,逾期将不再办理;已办理登记的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自2019年4月15日起过渡期为4年。
我市发布了《关于加强昆明市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告》,对于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的注册登记工作将于2019年4月14日17时截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