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江南都市报全媒体记者章娜 实习生郭倩
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保健食品进入消费高峰时期。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帮助消费者正确选择和科学食用保健食品,谨防上当受骗,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保健食品消费提示。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人士介绍,保健食品是指声称并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即适用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慢性危害的食品。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人士介绍,保健食品作为特殊食品,不能宣传疾病预防、治疗作用,更不能替代药品使用。“我们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特别是中老年人,切勿听信将保健食品比成灵丹妙药包治百病的虚假夸大宣传,更不能停止正常服用或使用的药物,以免延误病情,造成严重的后果。”该人士提醒。
近年来,以会议营销方式销售保健食品经营行为日益增多。部分不法经营者为了赚取高额利润,以中老年消费者为销售对象,利用健康讲座、免费义诊、赠送礼物甚至免费旅游等活动形式,通过所谓“专家”“教授”或虚假患者“现身说法”,夸大功效,进行非法营销,误导中老年人高价购买保健食品,引发较多消费投诉。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特别是中老年消费者,切勿盲目参加任何以产品销售为目的的健康知识讲座、专家报告、会议、旅游等活动,更不要去消防设施不完善、无消防通道及人群过于密集等有安全隐患的场所,避免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消费者若需购买保健食品,应到持有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且经营项目中含“保健食品销售”)的正规销售场所购买,索要正规的销售凭据。在正规保健食品包装上,应标示有保健食品批准文号或备案号、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信息。建议消费者在购买保健食品的时候,先仔细阅读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选购适合自己或馈赠对象身体状况的保健食品。
如果发现违法生产经营保健食品的情况,消费者可及时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举报,也可以拨打举报电话“12315”“12331”或“12365”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