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太原1月4日讯(记者张剑雯)1月3日,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发布了今年第1号应对重污染天气调度令,以应对近期全省发生的重污染天气。
根据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气象局相关部门会商预测:1月2日至3日,扩散条件较差,受温度回升和前期污染物持续累积作用,我省中东部和南部地区会出现一次中至重度污染过程,影响城市包括太原、忻州、朔州、晋中、阳泉、临汾、运城等,PM2.5浓度最高可达200—250微克/立方米;1月4日至1月5日,高空受弱槽影响,全省扩散条件好转;1月6日,高空高压脊控制及受潜在降水过程影响,全省扩散条件再次转差,环境空气质量以中至重度污染为主,影响城市包括太原、忻州、朔州、晋中、阳泉、临汾、运城等,PM2.5浓度最高可达200—250微克/立方米;1月7日至8日,受高空槽和偏西北气流影响,污染形势将逐步缓解。
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要求各市加强重污染天气会商研判,及时启动相应级别的重污染天气预警,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应急减排措施落实到位,对不按规定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的排污单位要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