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发改委获悉,前期经过自评、初审、打分、公示、展示等环节,确定青岛市即墨区、济南市、诸城市、青岛西海岸新区、东营市垦利区、寿光市、五莲县、济宁市等8个市(县、区)为首批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
首批示范城市在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面形成了许多先进的经验和做法。“通过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机制和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立红黑名单及管理办法、创新信用惠民惠企措施等,首批示范城市信用体系建设不断推进,守信者受益、失信者难行的社会氛围正在形成。”相关工作人员表示。
(新锐大众 记者 杜文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