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讯 (本网记者 包拓业 摄影报道) 1月7日下午,青海高院召开全省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了2018年以来全省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基本情况,并发布了三起典型黑恶势力犯罪案件。
据了解,自中央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一轮新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青海三级法院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和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把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立足审判职能,狠抓涉黑涉恶案件审判工作,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青海高院还印发全国扫黑办汇编的《扫黑除恶执法办案指导手册》,为一线办案人员提供内容全面、查阅便捷的审判工具材料。
2018年,青海各级法院牢固树立铁案意识,严格执行“三项规程”,切实增强证据意识、程序意识,充分发挥庭前会议的功能,有效提高庭审效率;全省法院能够从严把握缓刑适用条件,充分运用追缴、没收、财产刑等手段,在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分子的同时,依法铲除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在审理恶势力犯罪案件中,坚持依法准确定罪量刑,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实现了“稳、准、狠”的打击效果,彰显了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全省法院一审共受理涉黑犯罪案件2件,受理恶势力犯罪案件22件,共计受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24件,审结6件53人,其中海东审结3件,西宁审结2件,果洛审结1件。经审理认定构成恶势力犯罪的案件5件,恶势力犯罪组织成员共41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18人,重刑率达43.9%,共计判处财产刑58.42万元。充分展示了我省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成果,向全社会传递了党中央和人民法院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犯罪的信心和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