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秦海峰)2018年,山西省各级12315机构共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94177件,比2017年增加8.44%。投诉案件中,办结率86.76%,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 2009.35万元,争议金额6522.96万元。
从各月接收消费者诉求情况来看,2月的诉求量最小,3月因“3·15”原因诉求量最大。从接收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情况看,咨询投诉举报量较大的是太原市和运城市,占受理总量的20.83%和14.72% 。
2018年,在山西省各级12315机构共在受理投诉的41178件投诉中,商品类投诉22958件,比2017年增加50.59%,占投诉总量的55.75%;服务类投诉 18220件,比2017年增加24.64%,占投诉总量的44.25%。商品类投诉中,热点排名前三依次为交通工具类、服装鞋帽类、食品类。服务类投诉中,数量排名前三的依次为销售服务类、餐饮和住宿服务类、交通运输服务类。
另外,2018年山西省各级12315机构共受理举报5767件,主要违法行为集中在无照经营、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和广告违法行为。居首位的无照经营举报量为1109件,占举报总量的19.23%。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类举报1054件排名第二,占举报总量的 18.28%。广告违法行为类举报811件排名第三,占举报总量的14.06%。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