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房子、卖保险、银行理财……广告电话如今已成为许多人生活中挥之不去的阴影。江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近日表决通过新修订的《江苏省广告条例》,明确规定未经当事人同意或者请求,不得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发送广告。该条例将于3月1日开始实施。
江苏省这条新规并非“开创先河”,而是对相关内容的一次修订。早在2010年,《江苏省广告条例》就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当事人同意或者请求,不得向其住宅、交通工具等发送广告,也不得以电子信息方式向其发送广告。”彼时,电子信息方式主要指电子邮件和短信,而随着通信技术的发展、手机用户的普及,推销电话逐渐变成了一种主流营销方式。与此同时,问题接踵而来,诸如贷款、理财、房产中介等骚扰电话全方位无死角涌入,有的甚至骚扰到了“110”“120”等公共资源。2016年送审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也着重强调要规范电话推销,显然是基于骚扰电话成为“牛皮癣”的社会共识。
值得注意的是,江苏省在修改条例中没有“禁止”骚扰电话,而是提出了“经当事人同意或请求”,这指向电话推销本身的含混之处:推销是客观行为,骚扰是主观感受,一个电话对某人是刚需,对另一个人就可能是骚扰。什么样的推销电话构成骚扰?依照这里的标准,“不经同意”是必要条件。但是推演到现实生活中去,“不经同意”太难实现了。当下,个人隐私数据几近透明,一个人已经决定不了谁能拥有并拨打自己的电话,也就根本没有“同意”一说。更进一步,即便未经同意拨打了,又能怎样呢?对此,这条规定基本是无力的,它无法获知具体内容,取证本身难度极大;即便认定是骚扰电话,也无相应的行政处罚。
骚扰电话令人如鲠在喉,但迫于它的定义不明确,也无法一竿子打死,过去一般由用户自行设防,比如“拉黑”或“标记”等。但除此之外,相关部门也可以大有作为。2018年7月,国家十三部委联合印发《综合整治骚扰电话专项行动方案》的通告,提出“严控骚扰电话传播渠道”,取得了立竿见影的效果。这里给我们的启示是,骚扰电话本身离不开拨打者,可以充分将监管重心前移,从源头盯防一些异常问题。比如现今许多“95”“96”“400”的语音线路和号码资源,其实都是基础运营商提供的,这就得明确运营商责任,对开展电话营销的企业加强资质审查、合同约束。对一些利用“改号软件”绕过运营商的行为,应该全面清理网上不法软件和设备信息,切断相关软硬件推广、销售和使用渠道。
骚扰用户的方式在不断升级,归根结底还是个人信息被肆无忌惮地收集和滥用。所谓“未经同意”的广告,其实不止于十年前的骚扰电邮和短信,也不单指现在铺天盖地的骚扰电话,还有一些披着“算法营销”“大数据营销”的互联网广告,已经实现了对个人的深度定制——你刚浏览完电商网站,各种APP就可以精准展示商品。这种广告“润物细无声”,但性质和骚扰电话是一样的,都未必征得了用户的同意。而在个人信息被高度数据化的今天,隐私泄露从某种程度上说更容易了,这个问题不解决,骚扰电话就近似于一个无解题目,徒令人悲愤罢了。(扶青)
原标题:骚扰电话禁止得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