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梧州9月26日电(记者邓铁军 通讯员李敏霞)9月2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检察院召开公益诉讼工作新闻发布会,向公众公布公益诉讼的成果。
自公益诉讼工作全面铺开以来,梧州市检察机关牢牢把握“公益核心”,切实把公益诉讼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部署、推进,2017年7月至2018年8月,梧州市两级检察机关办理了民事公益诉讼案件3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7件,案件涉及环境资源与生态保护、国有财产、国土出让等领域,包揽了公益诉讼的多项“广西首例”:办理了广西首例起诉且为广西首例诉讼请求得以完全实现的民事公益诉讼案、办理了广西首例办结的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督促恢复被污染、破坏的林地347.5574亩,督促治理恢复被污染、被填埋水体1826.28立方米,有效挽回了国有经济损失1.27亿余元,获得地方党委、政府及上级检察机关的肯定。
当前,梧州市检察机关正按照市委、市政府和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的决策部署,积极探索、攻坚克难,从更加有利于促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有利于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有利于维护最广大人民利益,有利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四个有力”出发,稳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主动加强与各方面沟通协调,汇聚公益保护正能量。充分发挥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功能,牢固树立双赢共赢多赢的理念,督促行政机关依法主动履职,形成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的良性互动,守护好漓江、珠江(梧州地处漓江、珠江汇合处)沿岸的绿水青山,保障好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保护好国有财产、国有土地使用权中的国家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