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了《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出台《规定》,旨在营造良好网络生态,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中明确提出,建立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加强和创新互联网内容建设,落实互联网企业信息管理主体责任,全面提高网络治理能力,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加强网络生态治理,是建立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培育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的需要,也是维护广大网民切身利益的需要。
《规定》提出,鼓励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制作、复制、发布含有“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准确生动解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文化”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优秀道德文化和时代精神,充分展现中华民族昂扬向上精神风貌”等内容的正能量信息。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不得制作、复制、发布含有“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和“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等内容的违法信息,应当采取措施,防范和抵制制作、复制、发布含有“使用夸张标题,内容与标题严重不符”和“炒作绯闻、丑闻、劣迹”等内容的不良信息。
《规定》强调,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应当履行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加强本平台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培育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应当建立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机制,制定本平台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细则,健全用户注册、账号管理、信息发布审核、跟帖评论审核、版面页面生态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和网络谣言、黑色产业链信息处置等制度。
《规定》要求,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不得传播本规定第六条规定的违法信息,应当防范和抵制传播本规定第七条规定的不良信息。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应当加强信息内容的管理,发现本规定第六条、第七条规定的信息的,应当依法立即采取处置措施,保存有关记录,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鼓励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坚持主流价值导向,优化信息推荐机制,加强版面页面生态管理,在重点环节积极呈现本规定第五条规定的正能量信息,不得在重点环节呈现本规定第七条规定的不良信息。
《规定》明确,网络信息内容服务使用者应当文明健康使用网络,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用户协议约定,切实履行相应义务,在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形式参与网络活动时,文明互动,理性表达,不得发布本规定第六条规定的违法信息,防范和抵制本规定第七条规定的不良信息。网络信息内容服务使用者和生产者、平台不得开展网络暴力、人肉搜索、深度伪造、流量造假、操纵账号等违法活动。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有关负责人指出,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需要政府、企业、社会、网民等多方主体参与,共同构建良好的网络生态,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
延伸阅读:
“人肉搜索”面面前前人人自危
近日,网传一名女老师因为发表了质疑知名网络小说《魔道祖师》的言论,遭到该书粉丝的人肉搜索,她不堪忍受选择自杀。重庆警方向记者表示“未接到女教师自杀相关警情”,称“学生人肉恐吓老师,致老师自杀”系谣言。不过,该事件再次引发了对人肉搜索和隐私保护的讨论。
人肉事件致女老师自杀?警方辟谣
近日,网传一网友因发表了质疑《魔道祖师》的言论,遭到该书作者粉丝的人肉搜索,此信息迅速引发网友议论。
8月31日,一位微博大V发布一条粉丝私信求助。求助内容为有9个网友被小说《魔道祖师》的粉丝人肉,帖子称有1位网友情况特殊,“这个妹子是老师,人肉她的是个学生,未成年,不知道从哪里调取的资料,有老师的身份证户籍地址一类,跑去老师家里蹲点,拍照打电话威胁老师……妹子很害怕,报警了”。
事件发酵几天后,网络甚至传出该女教师自杀,但被抢救成功的消息。9月4日,重庆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在网友评论中回复,“经核实,重庆奉节警方近期未接到女教师自杀相关警情,‘学生人肉恐吓老师,致老师自杀’系谣言。”
9月5日下午,重庆市公安局新闻中心一工作人员向南都记者再次确认,未接到女教师自杀的警情,没有接到报案,就不会有立案。
9月5日,小说作者发表声明,“我想在此呼吁,如果有任何人因为我或者我的作品遭到人肉,经警方查证确有其事,我愿意帮受害者寻求警方和律师的帮助,并承担诉讼费用。我衷心希望受害者对此类违法行为绝不姑息放过,一定要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让违法者得到应有的惩罚,我将全力支持。”
人肉搜索越界 要承担法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规定,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公开自然人基因信息、病历资料、健康检查资料、犯罪记录、家庭住址、私人活动等个人隐私和其他个人信息,造成他人损害,被侵权人请求其承担侵权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人肉搜索一旦越界,则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行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侵权责任法第二条、第十五条也规定,侵害隐私权等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承担责任的方式主要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
根据刑法规定,如果网络人肉行为构成侮辱、诽谤罪,最多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网络暴力频致惨剧
一段时间以来,因“人肉搜索”引发的惨剧不时出现在公众的视野。发生在上个月的德阳女医生自杀事件,很多人认为,是网络暴力导致了悲剧的发生。今年6月,南京发生了一起因为泰迪咬伤儿子,男子怒摔泰迪致死的事,面对网络暴力,他的妻子不堪压力自杀,所幸抢救成功。
泳池风波后女医生自杀
今年8月25日,四川德阳一名安姓女医生因不堪忍受网络暴力自杀身亡。安医生生前曾和丈夫在泳池与他人发生冲突,警方介入后让双方私下协调解决。事发次日,涉事另一方前往安医生及其丈夫的工作单位大吵大闹,要求单位将两人开除。随后,他们将剪辑过的视频上传至网络。安医生夫妻的个人信息也在当地微信群中广泛流传,网友开始抨击安医生夫妻。
8月25日,安医生在自家车内服药自杀。
“我们是网络暴力的受害者,在生活中的一个错误,经过了网络的暴力并叠加现实中的软暴力(到单位去闹),,最终酿成了严重的后果。曾以为只是旁观者的我猝不及防地被击中,失去了最珍贵的东西。” 她的丈夫乔先生说,希望的悲剧不再重演。
摔狗事件差点闹出人命
今年6月,江苏南京童先生因2岁儿子被狗咬伤而摔死泰迪狗。事发后,在民警的调解下,双方都很快意识到自己错误,达成和解。
事情并没有随着双方的和解而结束。有人将这件事情发到网上。童先生的手机号码曝出,网友打电话、发短信威胁、侮辱,甚至对童先生孩子的隐私进行人肉搜索,声称要报复童先生的孩子。童先生说,对方指名道姓地针对他15岁的儿子,那种巨大的恐惧感让夫妻俩喘不过气来。6月22日上午,绝望中的妻子选择了割腕自杀,万幸被成功抢救。
人肉搜索致人死亡获刑一年
广东省陆丰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过一起案件。2013年12月,广东汕尾陆丰市一服装店主蔡某怀疑中学生徐某试衣服时偷了一件衣服,将视频截图发上微博求人肉搜索。微博发出一个多小时后,网上的人肉搜索就将徐某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所在学校、家庭住址和个人照片全部曝光,并且这些信息也被服装店主蔡某用微博发出。一时间,在网络上对徐某的各种批评甚至辱骂开始蔓延。两日后,徐某跳河自杀。
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人蔡某已构成侮辱罪,应依法惩处。鉴于案发后被告人亲属与被害人亲属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人亲属对被害人的亲属赔偿了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家属的谅解,被告人当庭认罪,确有悔罪表现,法院依法给予从轻处罚,以侮辱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蔡某不服上诉,汕尾中院二审维持原判。